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1:42:25 243 人看过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

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

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诉讼或仲裁中调解与诉讼或仲裁外调解,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特点,又具有可强制执行的特点,是指对某一事件,某一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约定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确定,或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争议自愿交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机构依法进行裁决。

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经过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一、事实劳动关认定的条件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报酬的,其性质只能形成的是帮工关系;

第二,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

如果双方没有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那么,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无法形成劳动关系;第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的名义工作。劳动者对内必须是能被视为用人单位的一员的,对外能代表用人单位的,双方才能存在雇佣关系;第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双方没有在一定期限形成固定的劳动雇佣关系的,也只能形成劳务关系。到底双方应具有多长期间的劳动雇佣,才能成为事实劳动关系,至今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5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关系争议相关文章
  •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无争议的方法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指什么?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法人的用人单位和被用人单位雇用的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1、在岗劳动者;2、非在岗劳动者(包括: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的、在医疗期内的、职工外借的、带薪上学的、尚未办理完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建立
    2023-07-17
    480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未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3.因追讨养老金、医疗费、保险费等发生的争议,职工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1.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的争议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机构2.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3.工人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残疾等级评估结论或职业健康评估结论的异议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疾病诊断鉴定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技工之间的纠纷,帮工和学徒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
    2023-05-07
    65人看过
  • 有争议的双重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
    一、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但是双重劳动关系自身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动因,却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殊历史条件。一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双重劳动关系就面临着被清理且消亡的历史要求。二、有争议双重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当职工找到新的职业,一律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得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原已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分别清理,职工个要求停薪留职的,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企业原因停薪留职的,可以继续履行协议,协议期满必须终止。凡协议期限超出2000年的,必须在1999年12月底终止。2、不得再为职工办
    2023-03-24
    6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怎么办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处理劳动争议:1、双方协商;2、调解,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更省时;3、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4、起诉,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
    2023-06-23
    13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解释】本条是关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规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通常也称为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三方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如劳动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就业与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对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国际上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实践证明这一机制能够缓解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能够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
    2023-04-25
    159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处理方法探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争议具体处理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调解原则。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近年来,已达退休年龄的超龄工人在劳务市场上越来越常见,但他们在遭遇欠薪、工伤等事件时,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维权成本高、耗时长,令他们苦不堪言。【案件回放】赵女士今年57岁,去年经人介绍到南京一家公司打工贴补家用,约定月工资4000元。上了大半年班,她却只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与对方沟通未果后,赵女士希望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对方却表示: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去仲裁也没
    2023-07-11
    85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案情经过2010年8月中旬,市民沈某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时间为上12个小时休息24个小时,平均每月有10个夜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沈某称,在职期间其基本工资为11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公司没有向其支付过加班费和中班、夜班补助。今年(2012年)4月12日,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将沈某辞退,既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给予补偿。沈某为此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请判令该公司支付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3万余元、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1.3万余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200余元、中班夜班费4320元、补足工资差额1200元和经济补偿金4200元。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原告沈某在其公司是临时工,工作期间表现一般,经常请假,而且值夜班睡觉不负责任,原告上12小时歇24小时是保安业内的普遍工时制度,其公司给原告的实际工资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辞退原告是因为原告在上班执勤
    2023-06-05
    4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
    2023-04-28
    472人看过
  • 国家劳动法对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规定
    《国家劳动法》规定了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法》第77条规定,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申请调解、仲裁,依法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78条劳动争议的解决,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解:上述规定具有以下含义: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任何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I。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引起的争议外,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其他劳动争议,可以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
    2023-05-07
    173人看过
  • 2020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原则1、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调解工作不仅调解委员会要做,在争议的仲裁、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在仲裁程序上表现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进行裁决,而在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仲裁程序上的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在诉讼程序上表现为,人民法院在不同的审判阶段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强制调解,而是要求在自愿的前
    2023-02-06
    30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争议处理
    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其他单位也不可能同时为该劳动者重复建立人事档案、重复缴纳社会保险。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可知,如果新用人单位招用了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还是遵循“单一劳动关系”原则的,但对于双重劳动关系也未明令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由此可知,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应当有条件的予以支持
    2023-04-28
    277人看过
  • 处理涉外劳动争议的方法是什么,国内外劳动关系是什么
    如何处理涉外劳动争议案件?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与涉外因素发生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通过其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什么是中国的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国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中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允许在中国直接开展业务活动,更不允许在中国直接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只能通
    2023-05-31
    369人看过
  •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方法证明劳动关系?
    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
    2023-04-11
    2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仲裁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利于破解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五一”前夕,得知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将实行“一裁终局”,从四川来北京打工的老王很是郁闷:“这事咋没让我碰上”此前,老王为讨回2800多元的工资,不但平生头一遭申请了劳动仲裁,还第一次跟两级法院打了交道。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到这场官司打完时,两个夏天已经过去。而根据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他的案件“一裁”就能“终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走完所有程序难讨一分工钱“那是在3年前。”老王告诉记者,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日
    2023-08-12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 更多>

    #劳动关系争议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劳动仲裁中可以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工资、工作时间证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 如何处理有争议的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1)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 (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诉讼或仲裁中调解与诉讼或仲裁外调解,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3)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
    • 劳动争议法律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基本形式,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处理的其他争议(如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
    • 劳动关系争议应该先做哪些?争议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产生劳动关系争议之后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仲裁结果执行,不满的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