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09:40:51 306 人看过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法律诠释在离婚诉讼中,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视为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诱因,无过错方将有权提起索赔:

(1)婚姻存续期间内存在重婚行为;

(2)与第三人有持续性的情感交流并居住在一起;

(3)在婚姻生活中使用暴力手段,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

(4)对配偶或子女进行残忍或不人道的对待;

(5)在婚姻关系中犯下其他严重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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