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00:21 156 人看过

一、债务加入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二、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

1、对债权人的效力。根据上述对债务加入性质的分析,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如果债权人以自己的行为免除了原债务人的义务是否意味着第三人可以同时免责,反之,如果免除第三人的义务,原债务人是否可以免责?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债务加入虽然与保证的从属性义务不同,但原债务仍是新债务的基础,第三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以消灭原债务为目的。如果原债务消灭,新债务亦应当消灭,所以如果债权人免除了原债务人的债务,第三人也应当获得相应的免责。反之,因为第三人的加入行为是对原债务履行的保障,第三人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对价,如果债权人免除第三人的义务,则并不意味着对原债务的免除。

2、对原债务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至于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履行是否应事先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有观点根据第91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认为第三人加入必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笔者认为,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债务加入的情形。因为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履行义务,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并无合意。所以并非上述条款规定的合同一方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此外,债务加入中,第三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是纯粹使债务人获益的行为,所以无须经得债务人的同意。

三、补充资料

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原债务被认定存在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事由,则第三人可以据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除外。对第三人承担债务的范围,笔者认为应当以第三人承诺时债的内容为限,且包括从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因为第三人的加入没有对价,完全是一种自愿履行,所以笔者认为除第三人明确表示承担以外,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违约金等第三人可以不必承担。

对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关系的影响。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系向债权人并列承担清偿责任的关系,但因为我国法律对并列的清偿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而这种不分份额、先后顺序的清偿责任与连带责任最为接近,所以笔者认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清偿后,从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出发,应当赋予其向原债务人追偿的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追讨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进行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是指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去讨要债务欠款。进行债务追讨的方法有:1、行政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2、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3、法律手段,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扶植手段。债务追讨多久过期债务追讨的时效是三年。所以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23-07-22
    210人看过
  •  债务系统内部债务的概念
    本国的政府机关、企业、公司等团体通过向广大群众发行债券或借款、延期付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最终导致对本国居民所欠的债务。这些债务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企业或国家暂时的资金不足,缓解资金压力,从而向人民群众提供资金支持。内债务是国家解决资金链暂时断裂的一种重要手段。本国的政府机关、企业、公司等团体通过向广大群众发行债券或借款、延期付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最终导致对本国居民所欠的债务。这些债务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企业或国家暂时的资金不足,缓解资金压力,从而向人民群众提供资金支持。内债务是国家解决资金链暂时断裂的一种重要手段。 国 家 如 何 筹 集 资 金 ?国家的资金来源有很多,其中主要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税收、政府债务、私人企业捐赠、外国援助等等。政府税收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政府通过向公民和企业征收税收来获取资金。政府债务也是一种常见的资金来源,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发展。
    2023-09-01
    450人看过
  • 破产法中的共益债务和普通债务是什么概念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一、公司倒闭什么债权优先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2023-03-14
    96人看过
  •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概念是什么?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什么共同利益债务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债务人继续经营所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履行职责造成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造成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
    2023-07-20
    484人看过
  • 债务和债权的概念区别
    两者的区别是:1.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即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即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2.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而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一、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该问题法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履行自己职责所欠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由于个人原因所欠债务死亡后由继承人偿还。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二、如何预避公司转让前债务1、标的公
    2023-03-25
    426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业务的概念是什么?
    本文描述了一种用工形式,即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工单位,最后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在这种形式下,派遣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一种用工形式,指的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工单位,最后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劳动力支付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劳动者和派遣企业(实际劳动者)之间,派遣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向 劳 动 者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的 具 体 操 作 是 怎 样 的 ?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操作可能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接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清晰明确。在派遣劳
    2023-09-05
    245人看过
  •  网络转账收入的概念是什么?
    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如银行卡莫名收到网络转账收入。可能是由于他人错误转账、商家发的红包、转账测试或银行系统异常等原因。因此,在使用网银转账时,要注意填写正确的银行卡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是指将账户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的支付和结算过程。当银行卡莫名收到网络转账收入,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1.他人错误转账:他人在使用网银转账的时候,可能因为填写错误的银行卡信息而导致转账失误。2.商家发的红包:目前一些电商或软件APP在绑定银行卡参加某种活动后,活动到期活动举办方会将之前承诺的红包以转账的形式打给用户;3.转账测试:在进行某种转账测试的时候,银行卡可能会莫名收到1分钱。4.银行系统异常:如果银行系统异常,那么卡中余额可能会出现错误显示。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转 账 资 金 安 全 吗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资金安全吗?答案是否定的。网上银行转
    2023-09-06
    117人看过
  •  到期债权 概念是什么?
    到期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未来某一个时间内债务人需要履行其还款义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有权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不履行,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借款合同和借条法律定义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
    2023-04-10
    196人看过
  • 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发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
    2023-05-04
    131人看过
  •  一般连带债务的概念
    我国法律中的连带债务指的是债务人总负债超过等于两,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其中一方债务人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在我国法律中,一般连带债务指的是债务人总负债超过等于两,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债务。且若债权人向其中一方债务人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连 带 债 务 的 追 偿 原 则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欠债,且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在追偿债务时,各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配。连带债务的追偿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 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承担债务;2. 连带债务人按照其内部约定的比例承担债务;3. 连带债务人按照份额比例享有债权;4. 连带债务人按照份额比例分担债权人的权
    2023-08-31
    177人看过
  • 自然债务的概念定义
    一、自然债务的概念定义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依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该分类体现了债与责任分离的理论。传统上,债权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请求权三种权能,在效力上分别体现为债的请求力,保有力和强制执行力。作为法律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之所以为自然债务而区别于法律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有学者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二、自然债务受法律保护吗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依据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自然债务是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故自然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三、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到底是什么呀?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
    2023-04-12
    284人看过
  • 债务人免除权的概念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一、夫妻之间债务免除是否可以可以免除夫妻之间的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二、合同终止的主要要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2023-03-07
    129人看过
  •  共同债务借款的概念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单位产生的未履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继续营业产生的)以及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和法人财产致人损害等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共益债务借款范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单位产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未履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继续营业产生的)以及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和法人财产致人损害等所产生的费用,但破产费用不在共益债务借款范围内。 破 产 申 请 单 位 债 务 范 围 是 什 么 ?问题: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分析和解答:根据《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债务的,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
    2023-10-04
    95人看过
  • 理解担保债务的概念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担保债务履行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4、按照合同的约定,
    2023-07-03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融资?概念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7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能够降低企业自由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自由现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如果自由现金流丰富,则公司可以偿还债务,回购股票,增加股息支付。当公司产生大量的自由现金流时,经理人从自身价值最大化出,倾向于不分红或少分红,将自由现金流留在公司内使用,经理可以自由支配这些资金用于私人利益,或是进行过度投资,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此产生代理成本。 首先,由于对股东的支付会减少经理
    • 债权债务转移概念的定义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3
      债权和债务的转移在经济活动非常常见。债权人在通知债务人之后,可以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同样,债务人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之后,可以将债务转移到第三人的手中,由他负责清偿债务。那么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是怎样的?
    • 债务间接清偿是什么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8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债务的给付要素与原债务不同。
    •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概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0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
    • 债务的结构概念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7
      债务结构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债务结构是指企业长期债务资金的构成和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广义的债务结构是指企业债务的构成和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负有义务的人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六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