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1:21:00 458 人看过

共同承揽是指有两个以上的承揽人共同承揽定作人交付的工作,对共同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

二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三是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四是共同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查。

五是共同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是共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有瑕疵担保义务。

总之,共同承揽人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共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有瑕疵担保义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次序,都应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全部或者部分承担而无权拒绝的民事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共同承揽人的违约行为,定作人可以向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承揽人请求其承担责任,而不论该承揽人在承揽工作中的份额,该承揽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再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其多付的份额部分。

一、承揽合同中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双方义务有哪些

承揽人的义务有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义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有,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中的连带责任如何划分?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揽合同的效力1、承揽人的主要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3)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正当使用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或物品。(4)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
    2023-08-13
    397人看过
  • 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
    一、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如下: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在责任承担的分配方面与连带责任有所不同。2.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二、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具体是什么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三、连带责任可以内部约定份额吗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
    2023-08-21
    293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
    一、普通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三)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四)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五)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
    2023-06-08
    312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承担责任上有何不同
    一、什么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二、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
    2023-04-15
    167人看过
  • 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哪些责任,定作人的义务
    一、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哪些责任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违约事由有所不同:1.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的,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2.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进行赔偿。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二、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3.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
    2023-06-22
    328人看过
  • 共同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一、共同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共同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1.债的关系不同形成共同责任的债源只有一个债的关系,因而是单一之债;连带责任的债源可以是单一之债,也可以是复数之债。2.产生依据不同共同责任主要由法律规定或单方承诺,从根本上讲,共同责任人之间有比较特殊的关系。连带责任主要由法律规定或各方约定,在侵权责任中还存在法律拟制情形。3.责任的牵连性不同共同责任人在以某项财产承担责任时必然产生联动,单个责任人的不作为势必不能产生给付责任完成之结果。连带责任人中之一人的给付行为具有自主性,它可以独立导致连带债务之消灭。4.内部追偿不同共同责任主要是通过共同给付某项财产的方式加以实现,一般情况下,不再发生内部追偿。承担连带责任的人仅是因法律规定或约定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其实际上并不是直接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在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实际的债务人进行追偿。5.诉讼形式不同对于共
    2023-08-12
    104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可分割吗,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可分割吗共同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能不能分割担保责任,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
    2024-01-25
    213人看过
  • 出借营业执照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连带责任如何承担
    一、出借营业执照要承担连带责任吗由于营业执照是市场经营主体的“身份证”,经营主体必须在营业执照准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所以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出借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连带责任如何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可以请求部分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4-02-11
    86人看过
  •  几个人可以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吗?
    几个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时,他们之间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两个或更多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债务,并且如果其中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其他债务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来弥补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几个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时,他们之间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两个或更多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债务,并且如果其中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其他债务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来弥补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几 个 债 务 人 共 同 承 担 债 务 时 , 他 们 之 间 承 担 的 责 任 是 【 连 带 责 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几个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时,他们之间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并且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2023-09-10
    314人看过
  • 共同侵权都承担连带责任吗
    1、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2、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律师补充: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
    2023-05-06
    420人看过
  •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
    2023-07-25
    318人看过
  • 合同应如何写才能使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缔结保证合同之际,若保证合同清晰地列明了担保方所提供的确保方式是连带保证的,那么担保方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若双方在保证合同中未对此作出任何明确规定或存在模糊情况,则应依据一般保证来确定担保责任。此外,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需对债务负担起连带责任的,则此种情形将被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连带责任保证下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甚至出现了预先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履行债务,亦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情形还包括两人乃至多人共同实施侵犯受害者权益的行为,从而引发了他人损害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形下,相关行为人必须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
    2024-07-30
    297人看过
  • 是否存在债务人与担保人共同承担的连带责任
    一、是否存在债务人与担保人共同承担的连带责任担保人和债务人有没有连带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的补充责任具体是指什么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付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或单位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充的责任。三、承担连带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吗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承
    2023-10-16
    139人看过
  • 工作中的损害责任是如何由承揽人承担的
    一、工作中的损害责任是如何由承揽人承担的在承揽合同中,对于承揽人工作期间因工作致他人的损害,定作人不负责任,而由承揽人承担责任,这是一般的原则。在雇用合同中,因受雇人是由雇用人指挥,听从雇用人的安排而劳动的,所以由此劳动而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应由雇用人对此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揽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权利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义务(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2)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3)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
    2023-10-1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如何承担共同承揽人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
    • 共同承揽人连带责任该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4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更有利于共同承揽人按时、按质地完成定作物,从而更好地维护定作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承揽人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
    • 承揽人共同承揽的责任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承揽人共同承揽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由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对交付的工作成果,由共同承揽人共同对定作人负责。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
    • 《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
    • 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对承揽的全部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中的任何一个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向承担责任后,共同承揽人再根据约定或者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