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量刑处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取消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第6条、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伐、毁坏罪的处罚时差是多久?
319人看过
-
采挖红豆杉应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53人看过
-
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非法行为
50人看过
-
有关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法律解释
293人看过
-
对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既遂一般追诉条件的探讨
63人看过
-
犯罪行为:如何追究犯有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责任?
99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如何定性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6号)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
-
如何区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既遂”和“既遂”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2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产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
XX和XX刑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7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七十二条[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界限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4(1)犯罪的客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其中不仅包括非法采伐的行为,还包括故意毁坏的行为。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则分别表现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采伐国有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和《国
-
构成擅自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同时,国家还保护依法一切利用和经营管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