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未利用土地、其他未利用地两个二级地类。
(一)未利用土地分为: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4、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5、冰川与永久积雪。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征用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项目确定补偿金额,给予相应的补偿。
1.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3.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对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4.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5.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
土地利用分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7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土地利用方案分类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为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为了建立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保证土地调查质量,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
-
土地利用现状及分类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0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11月1日修订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
-
土地利用分类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1一、土地利用分类有哪些 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包括十二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类型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