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损失能否同时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31:17 282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一、被人打伤了属于医疗保险吗

被人打伤属于他人伤害,医保不能报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车祸医保报销吗

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同居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
    1、赔偿称为“离婚损害赔偿”,其请求权的主体和事由都是特定的——主体只能是受损害的无过错的配偶;事由只能是因重婚、因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实施家庭暴力、因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2、总而言之,它是对离婚损害的一种赔偿,所以请求权只能是“过错”方的配偶。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同居人之间不能互称“配偶”,当然也就不具有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条件。一、离婚中哪些条件可以拿赔偿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
    2023-06-24
    100人看过
  • 拿到工伤保险赔偿还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汪先生问:我在工作时,被外单位人员误伤,造成左手指截断,被评定为工伤。现在,虽然我已经领到了工伤保险,但我还想向误伤我的人追索民事伤害赔偿,不知可以不可以?答: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双重受偿,即: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同时获得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对此,理论界争议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公法规范应当享有的权利,而受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是基于私法规范享有的权利,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取代,更不能相互抵消,应该双重受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与人身损害发生竞合,当事人(劳动者)有权选择其一作为请求理由,这种观点采用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理论作为支持自己的理论基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及侵权损害赔偿,但其受偿所得不得超过其所受的实际损失。我认为:双重受偿因过分偏重保护劳动者,当受害人得到工伤保险赔
    2023-04-26
    377人看过
  •  能否通过精神损害赔偿来要求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护理费,但精神损害赔偿费不在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护理费。然而,精神损害赔偿费并不属于工伤补偿项目的范畴。 【 工 伤 赔 偿 那 些 事 】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费 别 漏 了 !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导致丧失生命的劳动者,及其亲属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工伤赔偿的一种形式,主要是指因工伤导致的精神痛苦和残疾,需要得到经济补偿。然而,一些工伤赔偿方却忽视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从而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精神损害赔
    2023-09-10
    13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有什么区别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该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员工因工受伤以后工伤待遇享受方面产生的纠纷处理。不过,从字面上来理解,可以有点区别,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是单位没有参加社保而形成的,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般应该是待遇享受之中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产生的1.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2.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
    2023-04-21
    487人看过
  • 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
    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由用人单位赔偿,在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工伤事故当中,出现了法律关系的竞合。那么当事人在,这种竞合的关系当中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待遇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2023-04-28
    92人看过
  • 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可要求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补偿
    42岁的王某在柳州市某工程公司做司机,然而,由于公司没给他购买社保,也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工作5年后,王某自行发函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赔偿。日前,鱼峰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诉求给予支持,判处该工程公司支付王某各项补偿共计4万余元。2006年2月,王某与柳州市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王某到该工程公司担任搅拌车司机,合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后,2007年4月、2008年1月,双方均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在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21日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合同,但是,王某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至2011年10月,期间公司法人代表每月通过王的个人账户转账支付款项。由于公司未给王某购买社会保险,王某于2011年10月5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载明:因某工程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任意克扣其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其
    2023-05-10
    69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是否可以重复索要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
    2023-03-21
    33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有?
    在发生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不一定会有身体上面损失,往往有自身的身体原因也会带有一点精神上面的压抑,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有?对于工伤中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工伤是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而相关法规中并没有规定是否有抚慰金,所以不存在这一赔偿。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责任除外)。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就不能对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精神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或职工职业病中有存在过失或过错的而造成职工或近亲属精神损害的,则可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均规定,工伤职工除依照工伤保险法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其中当
    2023-04-19
    136人看过
  • 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
    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网友咨询: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我和同学去做足疗之后,腿上都出现了小红疙瘩,我们决定要求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人身伤害费或者精神损失费应该要求赔偿多少?解答:你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网友咨询: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我和同学去做足疗之后,腿上都出现了小红疙瘩,我们决定要求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人身伤害费或者精神损失费应该要求赔偿多少?解答:你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属实的损失。这些要看实际损失的相关票据。至于精神损失费没有明确标准,根据你的伤情和精神痛苦情况酌情要求,由法院考虑是否认可或认可多少。如果您还需要律师对于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有更详细的回答,请咨询律师。
    2023-06-08
    1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损失时注意什么
    媒体从铁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争议案件,工亡职工刘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助金总额由原来的9、1万元调整为30万元。2009年12月14日,鞍钢某单位职工刘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单位已为刘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不久便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0年12月31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刘某为工伤,并于2011年1月6日送达刘某生前所在单位和死者家属手中。在计算刘某工伤待遇金额时,刘某家属与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机构产生争执。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机构认为,刘某的工伤认定决定是2010年12月31日作出并完成的,那时新《工伤保险条例》还未实施,故为刘某按2004年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补偿标准核发了工亡补助金9。1万元;刘某家属认为,刘某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在2011年1月6日才得到,此时已执行国务院新
    2023-06-08
    47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023-03-16
    481人看过
  • 劳动者可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害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劳动者已从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的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又向侵权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二、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否双赔?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而造成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不重复的范围内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三、工伤与
    2023-02-23
    169人看过
  • 获得工伤赔偿后能不能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一、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
    2023-03-22
    170人看过
  • 合同继续履行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继续履行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房屋租赁各方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损害赔偿的范围。三、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买房买家违约怎么办买房买家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
    2023-06-24
    27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2022年能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劳动者是不能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的,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用人单位仅享有工伤保险赔付的请求权,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申请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走造成工伤的,只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
    •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者是不能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的,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用人单位仅享有工伤保险赔付的请求权,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遭第三人伤害能否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遭第三人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被第三人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
    •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时, 侵权人能否享受人身损害保险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