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需要开庭进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00:40:16 245 人看过

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可公开可不公开。根据《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不公开审理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不公开审理的目的在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然而仲裁最大的特点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所以《仲裁法》规定将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可以公开审理作为不公开审理原则的补充。即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时将允许仲裁审理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则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公开,必须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一、经济仲裁需要执行哪些程序?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一)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审理相关文章
  •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另行组成仲裁庭吗?
    需要,重新仲裁是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一定的瑕疵,如果这些瑕疵是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间内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认为重新仲裁可以使仲裁庭消除仲裁程序和裁决存在的瑕疵的,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1)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2)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仲裁裁决“超裁”或“漏裁”的。这里的“超裁”是指仲裁裁决的事项超越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这里的“漏裁”是指仲裁裁决未对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或申请仲裁的事项全部作出裁决,亦即裁决有遗漏。设立重新仲裁制度的宗旨是为了给仲裁庭提供纠正自身失误和裁决瑕疵的机会,减少裁决被撤销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原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意愿的实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
    2023-06-26
    332人看过
  • 裁员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关于合法裁员赔偿,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公司在裁员的情况下允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为了补偿劳动者,自然需要
    2023-07-03
    452人看过
  • 经济仲裁诉讼如何进行区分?
    一、经济仲裁诉讼如何进行区分?经济仲裁: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处理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活动。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区别(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组织机构不同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
    2023-06-03
    57人看过
  • 经济仲裁开庭时间在立案后多久
    一、经济仲裁开庭时间在立案后多久?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3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裁决作出期限: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因此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
    2023-06-06
    383人看过
  • 经济仲裁被告不出庭影响仲裁裁决生效吗
    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仲裁机构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仲裁,仲裁结果必须依法依规。被告方不出庭,法院完成正常的送达程序后,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仲裁案件的仲裁审理规则适用于经济仲裁的案件仲裁审理,无论被告有无正当理由缺席不到庭参加,仲裁方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仲裁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效力。仲裁裁决的执行(一)仲裁裁决执行的意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应自觉予以履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将纠纷提交仲裁,都会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即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执行仲裁裁决是法院对仲裁制度予以支持的最终和最重要的表现,它构成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仲裁裁决在仲裁制度上具有重
    2023-07-25
    103人看过
  •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日 需要开庭吗
    劳动仲裁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也就是说45日内应当开庭并审结。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一、工资调整有误怎么解决遇到工资算错的情况,可以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和凭证去找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一般都会得到有效解决。如果公司财务负责人不予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靠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二、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违法如何处理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2023-03-14
    34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审理是指仲裁庭依法组成后,按照仲裁法以及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交付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活动。 仲裁审理方式有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补充;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补充。... 更多>

    #仲裁审理
    相关咨询
    • 为哪些仲裁不公开进行,还有开庭进行仲裁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争议仲裁是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 怎样进行经济仲裁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6
      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组织机构不同。
    • 经济仲裁部分出庭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7
      1、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状、证据,以及不出庭的,不影响开庭,经济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2、一般经济仲裁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也不提交证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仲裁庭不开庭进行是否合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判决。据此可知,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协议不开庭进行是可以的,不违法。
    • 经济仲裁依法公开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18
      审理经济仲裁要公开吗? 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可公开可不公开。根据《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法》规定将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可以公开审理作为不公开审理原则的补充。即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时将允许仲裁审理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则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公开,必须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