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9:23:37 115 人看过

一、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三、强制执行的作用是什么

1、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

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了强制执行的规定,就告诉人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行为,生效的处罚决定是要执行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制裁的,使当事人认识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如果不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就要被具有执行权的机关强制执行,从而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性。

2、强制执行是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的必要手段

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强制。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例如,在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采取加处罚款的手段迫使其履行,很多人由于惧怕不断增加的罚款额带来财产上的更大损失,便开始自觉履行义务。所以通过执行手段可以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实现,避免给社会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

3、强制执行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如拒不履行,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依法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处罚行为就得以实现,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4、强制执行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行政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行政管理手段之一的执行最终也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其次,合法地行使强制执行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行政机关能够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方式严格行使执行权,既保证当事人履行义务,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以物抵债司法解释
    以物抵债的司法解释如下:1.以物抵债调解书仅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作出的判断,其公权力介入体现在确认协议的合法性上,以物抵债的民事调解书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2.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以物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也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总的来说,以物抵债的协议书、调解书以及执行和解协议均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的原则,即需要通过登记或交付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5-12
    275人看过
  • 拒执罪司法解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
    2023-04-28
    430人看过
  • 解读:最高法院出台规范执行拍卖司法解释规定
    继本月14日公布有关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司法解释后,最高人民法院25日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变卖财产的司法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司法解释强调,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执行程序中之所以要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现,目的在于用卖得的价款清偿债务。执行财产卖得的价款越高,就越有利于实现债权,同时也越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选择何种方式对执行财产进行变现处理,至关重要。拍卖具有公开、公平竞争等特点,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通过公平竞价的方式公开进行拍卖,有利于杜绝暗箱操作,实现价格的最大化。相反,变卖措施则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和竞争性,程序上也比较随意,不仅不利于执行财产卖得最高的价格,而且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司法解释强调人民法院
    2023-04-24
    143人看过
  •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法院执行查封不再无期限
    从1月1日起,法院执行将不能再无期限地查封、冻结、扣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14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冻结、扣押有了明确的时间限定,法院执行将更加有序、有效率。依照这一司法解释,法院对不同财产的查封期限不同。对动产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一年,对不动产查封的期限为两年,对其他财产权冻结期限也为两年,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执结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的1/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我国现行法律对动产和不动产的查封、扣押未做时间上的规定,只有司法机关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对部分财产的冻结规定了期限。一些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后,由于种种原因未再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导致该财产被长期查封、扣押、冻结。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对查封
    2023-06-06
    37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4、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第四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
    2023-05-06
    285人看过
  • 最高法力推《强制执行法》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通报四起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引发关注。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XX昨天透露,目前,最高法已完成《强制执行法》建议稿的第六稿,下一步将着手第七稿的制定,最高法正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但这部法律出台尚需时日。2010年7月31日,赵XX乘坐的三轮车与张XX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赵XX脑外伤精神分裂,一级伤残,丧失诉讼能力,经交管部门鉴定,张XX负事故全部责任。2011年3月,赵XX之夫李XX代其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事故责任人张XX赔偿其各种损失129万余元。但是,张XX在给了20万元之后不再出现了,李XX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传唤,张XX拒不露面、隐匿行踪,其名下七个银行账户余额为零或只有几十元钱,名下也无房产登记信息。赵XX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发现张XX将保险公司赔付的10万元理赔金
    2023-04-25
    329人看过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强打击“拒执罪”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程序、适用条件,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其中,《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如申请执行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此次修改增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一方面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另一方面,加大对单位
    2023-06-11
    21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司法解释
    一、行政强制法司法解释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释义:阐明了适用和不适用行政强制的范围。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依照特殊规定。这里所谓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很多,比如:《防震减灾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海关法》等。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释义:由于行政强制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法定原则、适当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不得为单位和个
    2023-06-06
    405人看过
  • 渎职罪最高院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司法解释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
    2024-04-23
    146人看过
  • 最高院抚恤金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024-04-25
    386人看过
  • 最高法出台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和仲裁裁决执行三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和解与执行外和解作了明确区分,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效果。司法实践中,对于能否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不同法院做法不同,为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不得依据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明确了恢复执行的条件:如果被执行人正在依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申请执行人就不能要求恢复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即便存在迟延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情况,申请执行人也不能要求恢复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主张和解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认定,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执行担保的担保事项,将执行担保明确限定在《民
    2023-04-27
    283人看过
  • 最高法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有哪些?
    被废止的司法解释和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这些司法解释和文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修改或代替。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被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主要有:1、最高人民法院冠以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1月3日法释[2000]2号,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内容代替)2、坐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范围问题的答复(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修改)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啥呢
    2023-06-03
    122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高院权威解读与解释
    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7-04
    210人看过
  • 最高法发今司法解释:财产刑执行全归一审法院
    今年6月1日起,债务人或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执行财产刑后,一审法院负责执行。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对财产刑的执行部门进行了明确:财产刑由第一审法院执行。此举解决了多年来财产刑执行部门不明确,造成的执行难问题。问题财产刑执行率不超5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介绍,财产刑执行率低于民事财产的执行,平均执行率很低,有的地方低于50%,有的地方甚至不到30%,全国平均执行率不超过50%。他说,全部没收财产是否要进一步完善,有待进一步探讨。没收财产的使用必须用于严重犯罪,一般来说,死刑和无期徒刑属于严重犯罪,比如有时严重的绑架犯罪就会执行没收财产。以前执行的具体部门不明确,造成执行率很低,而这次规定进行了明确。新规财产刑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明确,财产刑执行的人民法院,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明确了财产刑的执行机构,规定财产刑由负责裁判执行
    2023-06-06
    40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最高法院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 最新行政许可强制法有哪些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6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
    • 强制执行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3
      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
    • 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利息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