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减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21:19:15 114 人看过

在我国刑法典中,有直接涉及到对被告方赔偿取得受害者谅解后,如何实施酌情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

然而一般来说,只有当被告人自愿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了受害者的原谅时,我们才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赔偿金额、被告方的赔偿能力,及被告人是否真诚地认罪和悔过等各种因素,进而决定是从轻判处其刑事责任、减轻判处其刑事责任、还是彻底免除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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