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与李**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4:21:23 303 人看过

民事判决书

(2006)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72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易-勇,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张*武。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易-勇因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6)天法民一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云、易-勇原是夫妻关系,2003年1月20日到广州市原东山区人民政府登记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二横路49号富力新村702房(以下简称富力新村702房)归易-勇所有,以易-勇名义向**日立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的坐落于广州市新港西路235号怡情居C座701房改房(以下简称怡情居701房)归李*云所有;如因客观原因致怡情居701房不能过户给李*云,则富力新村702房归李*云所有。

怡情居701房是易-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名义于2001年7月21日向**公司购买的房改房。同年11月5日,易-勇辞职。**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房改协议,请求返购该房收回产权。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28日以(2003)海民三初字第1989号民事判决,判决该房归**公司所有。该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李*云、易-勇均确认该房就是怡情居701房。易-勇将富力新村702房转卖给黄*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2005年12月12日,李*云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因易-勇擅自转卖属其所有的富力新村702房,要求易-勇赔偿财产损失25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易-勇答辩同意就讼争房产给李*云以适当的补偿,但不同意赔偿250000元及任何利息。根据李*云的申请,原审法院委托**中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富力新村702房的价值进行计价估算。**中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日作出中评报字(2006)GF02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估算富力新村702房于2006年2月28日的价值为人民币236468.00元。李*云、易-勇对上述评估结论均无异议。

原审法院认为:李*云、易-勇登记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的规定,是有效的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因怡情居701房是房改房,其产权的归属受国家房改政策调整,受购房者与房改单位之间约定的服务期限限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故李*云、易-勇《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的分割的约定,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其所附的条件是当李*云、易-勇享有怡情居701房的所有权、不被**公司反购收回、能够分割给李*云所有时,富力新村702房归易-勇所有;否则富力新村702房归李*云所有。因易-勇辞职,怡情居701房已被**公司反购,其产权已归**公司所有,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富力新村702房自**公司反购取得怡情居701房的产权之日起归李*云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登记离婚后是否可因财产纠纷再次起诉
    在民事自愿离婚流程中,当事人依然拥有通过财产争议诉诸法律程序寻求适宜解决方案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若为协议离婚的情况,双方法律主体有资格在离婚生效后的一年期限内向上诉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先前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然而,此类申请仅限于在另一方在签署财产分割协定过程中有欺诈、威逼胁迫等不当行为发生之时,方可获得上诉法庭的合法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8-08
    22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如何规避财产纠纷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规避财产纠纷夫妻离婚后按照如下方式规避财产纠纷:1.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及时进行合法的调查,必要时可以冻结财产;2.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保留好房产证、购车协议这些大件财产的相关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
    2023-09-26
    348人看过
  • 法律上怎样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采取诉讼离婚。一、财产纠纷可不可以作为离婚原因财产纠纷可以作为离婚原因。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因财产纠纷明确表示自愿离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对财产分割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则可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二、夫妻感情破裂了怎么办?夫妻感情破裂了,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023-02-28
    72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解决的原则,离婚案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解决的原则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解决的原则有: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必将当事人对离婚有无过错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加以考虑。2.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原则,在分配股票的时候,也可以将股票判给具有一定股票知识、股市操作技巧的一方当事人所有。3.竞价原则,竞价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之间财产纠纷的争执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离婚案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处理离婚案财产纠纷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
    2022-07-20
    279人看过
  • 夫妻复婚登记后财产共有吗
    一、夫妻复婚登记后财产共有吗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当事人在复婚前已不存在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了分割,其离婚状态下各自所有的财产,复婚后应仍为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原则精神,表现为一种法定权属。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约定和经法律文书确定依法进行了处分,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如果变更其权属,则无依据。所以,在复婚后,如果复婚当事人对原共同财产无新的约定或者无新的有力证据,则应依离婚时的处分,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复婚要办结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
    2023-04-18
    147人看过
  •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离婚后发生纠纷
    李伟和妻子刘华签署《夫妻财产约定书》,约定以其名义所购买的一套期房属于妻子个人财产,双方离婚后就该套房产的归属发生争执,最终对簿公堂。日前,河西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该房屋归妻子刘华所有。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李伟、刘华夫妇于2004年10月就夫妻财产签署了《夫妻财产约定书》并依法办理了公证手续,约定以李伟名义于2003年11月购买的河西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属于妻子刘华个人财产,而丈夫李伟不主张任何权益。2005年3月,两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仍约定上述房产的权益归妻子刘华所有,但当时由于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无法过户至刘华名下。2009年,该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证,刘华遂要求过户该房产,几经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原告刘华诉称,双方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书》约定诉争房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也约定了该套房产的归属,当时只是因为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
    2023-04-25
    98人看过
  • 李家财产继承纠纷一案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简介李锦(本文所述姓名均为化名)与张某夫妇生前育有四名子女,分别为长子李甲、次子李乙、三女李丙、四子李丁。张某于1973年逝世,李锦于1991年7月走失,2012年4月经法院宣告死亡。四名子女中,长子李甲于2005年逝世,留有一女李丽;次子李乙于2002年逝世,留有一女李华。李锦生前拥有房产两处,分别是位于A处和B处。在李锦出走前,需要人照顾,李锦同意随李丁生活,由李丁生养死葬,李锦、李甲夫妇、李乙夫妇、李丁夫妇共七人在场情况下,同意李锦在世时由李丁赡养,A房由李丁继承。李锦去世以后,李丁对A房进行了装修并一直居住于A房。B房原为李锦个人出资购买的土草结构的房间,后房屋倒塌,1997年由李丁找人帮忙并出资10000余元所建。房间盖好后出租直至拆迁。上述两处房产于2011年1月被拆迁,其中B处由李丁的儿子与B地村民委员会签订拆迁协议,并领取拆迁补偿款63342元整、待还迁面积105.27
    2024-01-30
    99人看过
  • 孩子能否参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夫妻离婚时孩子不可以分财产。因为在离婚时能够参与财产分割的只有夫妻双方,其他任何家庭成员都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觉得将共同财产留给孩子的,则此时孩子可以获得父母赠与的财产。一、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有何优缺点不少父母考虑到房子始终会留给孩子,所以选择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这样有一定的便利之处,但是不能忽视其中的风险。优点:1.可避免财产分割子女是房子的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也无法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2.可避免日后过户税费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这样可以为日后孩子继承房产省去一些手续,也能省了要缴的遗产税。缺点:1.不能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
    2023-03-14
    180人看过
  • 李金妹诉李林康、李丽华、李丽明等继承纠纷上诉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11号1997年9月22日,曹小妹去世,生前未立遗嘱。1998年11月26日,李四根也去世,生前也未立遗嘱。1997年12月8日,上海新桥实业公司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7280元,1999年2月13日,该公司又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7800元,同年4月1日,该公司再次分配给曹小妹撤队补偿费人民币27991.01元,以上共计人民币43071.01元,均由李金妹从上海新桥实业公司领取。1999年6月16日李林康、李丽华、李丽明、李丽红诉至法院称,祖母曹小妹于1997年9月去世,其父亲李四根于1998年10月去世。曹小妹有撤队补偿款43071.01元。由李金妹保存,现要求依法继承遭李金妹拒绝。故要求李金妹给付其依法继承的遗产份额。原审审理中,依法追加李宝妹为原告,李宝妹诉称:李四根生前未抚养过母亲曹小妹,自己因条件有限也没
    2023-04-23
    266人看过
  • 许某与邓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邵中民一终字第48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许*林,男,196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医生,住(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邓*枚,女,1968年4月6日出生,汉族,医生,住(略)。委托代理人尹*贵,男,1964年6月17日出生,汉族,新宁县北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略)。上诉人许*林与被上诉人邓*枚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于二○○八年九月十日作出(2008)宁民一初字第447号民事判决,许*林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10日开庭审理了本案。许*林,邓*枚及其委托代理人尹*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邓*枚与被告许*林于1989年在万峰乡政府登记结婚,1990年5月生育男孩许*峰。下半年,因**林场效益不好,许*林下岗。为帮助许*林寻找就业门路,,邓*枚支持许*林在新宁卫校、长沙
    2012-05-07
    56人看过
  • 李**与李小*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昌,男,1948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涟源市七星街镇同方村人,现住娄底市涟钢仙人阁。委托代理人吴*升,**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喻*敏,女,1982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涟源市育才实验小学教师,住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光文村安居小区。委托代理人李*国,**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阳,男,1980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涟源市城管局职工,住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光文村安居小区,系上诉人李*昌之子、被上诉人喻*敏之夫。上诉人李*昌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涟源市人民法院(2008)涟民二初字第3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昌及其委托代理人吴*升、被上诉人喻*敏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国均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李*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
    2023-05-05
    187人看过
  • 结婚登记后未办婚礼,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共同负担。如果一方有存在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如果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与父母未分家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但会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与父母未分家,离婚时并不是影响到财产的分割。离婚时是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无关,与父母是否分家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
    2023-07-10
    169人看过
  • 夫妻离婚婚后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纠纷诉中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一、根据规定夫妻离婚婚后财产怎么分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按身份证上载明的必要信息、结婚时间、离婚原因。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这个是协议书中最重要的部分。4、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6、违反协议的责任。当然离婚涉及财产多样,一般都比较复杂,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离婚财产分割才会更加清晰。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
    2023-03-14
    308人看过
  • 李利春与姚富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受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7年08月13日[裁判字号]:(2007)渝五中民终字第1255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利春,男,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倪跃昆,男,汉族,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富航,男,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职工,汉族,[案例正文]: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利春,男,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倪跃昆,男,汉族,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富航,男,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职工,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廖天惠,女,汉,重庆市江北区茂业百货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上诉人李利春与被上诉人姚富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9日作出(2007)南民
    2023-06-05
    8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李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28
      案情:李某与王某于1993年12月登记结婚,2007年10月10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协议孩子归王某抚养,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房屋、家电和铺子经营权等归王某所有。2007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新协议约定:因李某有婚外恋情,双方决定,取消原来离婚协议中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的约定。但李某对新协议并不予认可,认为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自己曾报警,派出所有报警记录。李某要求王某支
    • 夫妻离婚登记后还有财产分割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3
      1、可以,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2
      本律师擅长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处理,你可以直接通过起诉方式达到强制离婚的目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本人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直接为您解答,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
    • 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财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 3.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问离婚后登记当天买的房子离婚变更登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