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7:22:59 432 人看过

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

效力: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力可以分为直接的请求力和间接的请求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

自然债权的执行内容有哪些

自然债权的执行内容有:法院行使对被执行人自然债权执行程序的启动,必须依赖于一般执行程序,以一般执行程序作为对自然债权执行制度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因对被执行人自然债权执行适用于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而只有进行一般执行程序后,才能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不足以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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