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23:10 403 人看过

发布部门:陕西省

发布文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确保明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今年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我省贯彻执行的措施、办法再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决稳定群众生活基本需品的价格。城镇居民定量供应的口粮、口油价格一律不动,并重申粮本存粮继续有效,粮票不作废。平价粮油供应改革除西安市作为试点以外,各地一律不得再出台。大中城市市长要亲自负责,抓好“菜园子”,稳住“菜篮子”。大城市的大路菜要实行计划价格,确保面积,按季安排,适时上市。今年冬贮菜的零售价格不提高,稳定在去年同期的水平上。猪肉实行凭票定量供应的城市,定量不减少,零售价要稳定在今年暗补改明补时的水平上,不准涨价。

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棉纱、棉布、涤棉纱、涤棉布、食盐、食糖、民用煤、洗衣粉、肥皂、火柴、煤油等工业品,工业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原材料有困难的,各有关部门要协助解决。商业部门要积极组织货源,搞好供应,不能断档脱销。对其中的少数品种,大中城市要研究改进和完善供应办法,该限量的要限量,该限价的要限价,但在采取这些措施时要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合理供应。对这些商品的价格,各级人民政府和物价部门,要进行认真整顿,严格管理。

二、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管理。合同定购的粮食、油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和经营,大米要严加管理,除粮食部门外,共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购和经营。议价粮油的销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利润率,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防止价格频繁变动,暴涨暴落。对经营议价粮油的商业企业或个人,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要加强粮油市场管理,严禁抬价争购,囤积居奇,投机倒卖,哄抬价格。

三、加强对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实行专营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要分别以县为单位或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综合平均零售价,并予以公布。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计划外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凡规定有最高限价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最高限价的,应执行计划内国家定价部分的进销差率。对国家规定进行专营和统一经营的石油、铜、铅、紧俏钢材等重要生产资料,必须由各级主管部门经营,严禁倒卖。

四、对已放开的工业消费品价格,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已放开价格的电冰箱、自行车、黑白电视机、家用缝纫机、毛巾、袜子等重要商品。继续实行企业提价申报制度,所有生产和经营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对企业的提价要求,物价部门根据控制物价水平的需要,应及时作出准予提价、不准提价或推迟提价的决定。企业不履行申报手续而自行提价的,按违反《价格管理条例》查处。大中城市还可根据情况,再适当选择一些放开价格的重要品种,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实行企业定价的商品,生产企业也要遵照国务院决定,严格控制提价,增强企业消化能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五、认真整顿流通领域的价格,取缔中间盘剥。重点是整顿经营批发业务的各类公司。凡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定价,不得加价倒卖。对于人民生产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紧俏、耐用的工业消费品,属于国家管理价格或实行指导价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商业部门,以公告形式分批公布零售价、浮动价或差价率,有的可在报上公布;属于放开价格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商业部门,公布进销差率、地区差率、批零差率。以上规定,国营、集体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工业企业自销)都必须执行。国营大型商店应公布重要商品的进货价、差价率和零售价。工业品中国家定价的品种和放开价格的重要品种,在同一市场,批发不得超过一道环节,零售单位不得按零售价进货再加批零差价销售。严禁就地转手倒卖,空买空卖,投机倒把。一些地方设立的“价格特店”(柜、组)、“价格特厂”要立即取消。所有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都要强制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也应挂价目牌,以便接受消费者监督。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六、整顿城市公用事业和服务行业收费。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和服务行业收费,明年不得提高。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在今年继续搞好整顿的基础上,建立与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工作,不得再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杂费和医疗收费要认真进行检查整顿,切实纠正。

七、严肃物价法纪。各地、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划分的价格管理要权限。凡是上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不允许下级越权制定和调整。凡是越权定价和调价的,不论是下级业务部门决定的,还是政府决定的,上级物价部门都有权坚决纠正。对今年以来越权调整的价格,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文到后一个月内进行自查纠正,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同时抄报省物价局。

从现在起,到明年市场基本平稳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提价措施或其它影响群众生活的措施。今后,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决定调价或发涨价文件。企业不得商定行业价格或垄断价格。明年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价格权限。不再继续下放,放开价格的品种范围也不再扩大。

八、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督检查。要按照《价格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物价监督检查。除切实抓好一年一度的财税、物价大检查外,今年还要组织三次群众性的物价大检查,从省、地、市、县一直到集镇都要认真进行检查,凡与人民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价格、紧俏工业消费品价格、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重要收费都在检查之列。同时,要抓好经常性的物价监督检查。要整顿建立居民、职工物价监督组织和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他们对物价的监督检查作用。凡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紧俏工业消费品价格、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服务收费,都应列为监督检查之列。重点是查处大中型工商企业,各类公司等有较大影响单位的擅自提价、乱涨价、哄抬物价、投机倒买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应责令其停业整顿。各级政府一定要支持物价检查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对各种案件都要坚决查清,依法处理,非法所得,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使违纪违法者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并要追究主要当事人的责任。各地都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或报道。

九、要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为确保一九八九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今年,要实行市长、专员层层包干负责制,省上要向各地市下达控制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并作为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也必须管理好本系统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为实现物价控制目标分担责任。

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和问题,望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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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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