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科学的测量组织
测绘技术在不断地提高,并且各地也都专门地组建了在技术方面更加熟练和专业的队伍。但是,对于这些队伍,各地相关的管理部门要进行统一地组织,统筹安排,充分地调动各个队伍的积极性,加强各个队伍之间的工作配合,从而实现分工合作。各个地区可以成立一个联合测量领导小组,从而可以在有大量的测量工作的时候,可以更好地进行任务的分配和联合作战的工作方式。并且在进行测量结果检查的时候,由于有明确的分组和分工工作,可以使得检查的时候有更加明确的目的和更为准确的执行人员判断,这样在出问题的时候也更方便地入手解决。
二、运用先进的测量技术
在目前的地籍测量工作中,存在着传统方法与地籍测量新技术并存的情况,因此对于测量手段的选择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传统的测量方法可能更加有经验、有先例,而新的地籍测量技术则是会引用更加高科技的先进技术。但是大同小异,到最后经过这些不同方法测量出来的结果都是要完全地符合规范的要求。只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更多的人依旧会选用传统的地籍测量方法,而对新的测量技术手段置之不理,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广和应用,有些传统的测量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在地籍测量的要求了,只有引进更加先进的测量技术才会使得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对于先进的测量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工作一定要做好,这也是在现代的信息背景下的一种新的方法趋势。
三、解决好地籍边界的权属问题
在大规模的地籍测量工作开展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制定好相关的规定,对于权属界线在相关的例文中都予以明确地解说,从而从根本上去避免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尽管地籍测量工作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很多的内容,但是地籍边界的法定问题仍然是很关键的,只有有了有说服力的明文规定,才会使得地籍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更有保障,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予以相应程度的重视。
四、制定确切的检查验收标准
地籍调查结果是由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组成的,其成果中不但存在政策性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技术性的问题,这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紧密的联系着,而成果又相互制约。在地籍测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中,一定要制定一个确切的检查验收标准。只有有了明确的检查验收标准,让一切标准都存在一个合格的区间,这是对于地籍测量准确性的最基本的保障。对于地籍测量中的测绘值的检查验收标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到不同的标准要求,视情况而定,要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的条件差异可以做出相应的规定调整。
五、加强地籍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于地籍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地执行合格的上岗机制,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经过相关的专门技术的培训,让他们持证上岗,保障他们都可以单独地正确使用各种仪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误差的发生,让他们都可以在一个可控的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工作。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可以对知识一直保持一个渴求的状态,那就需要进行定期考察,召开专门的培训会议和心得经验分享交流会,确保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新颖的地籍测量理论和方法能够及时地被用到工作中。
征收土地丈量工作是土地征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仍然有许多被征地人员因为对土地征收面积有异议而导致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丈量土地的工作人员应重视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以科学的方法对土地的面积进行测量计算,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最好的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
-
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490人看过
-
签土地征收合同的注意事项
24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有哪些注意的
298人看过
-
被征收人在面临土地征收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这些?
47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不丈量土地吗?
66人看过
-
企业征地手续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434人看过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
征收土地注意事项!乡镇征收土地合理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1、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所以乡政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上诉土地征用赔偿应注意哪些事项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1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你家,你家与承租人之间的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果在流转期内土地被征收,那么有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属于承租人,比如原先关于猪棚的补偿就属于附着物补偿,属于承租人,而有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只要是发给农民的,就属于你家。
-
土地预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2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是指国家将土地的使用权在规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交付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的行为。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在进行出让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
-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