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启动调查后当事人应如何配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5 19:55:34 484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被启动调查后当事人应如何配合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际,驾驶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立刻以电话等方式报警求助。

同时,在等待公安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及草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过程中,驾驶员应当认真阅读,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确认。

若对于此现场图存在任何疑义或异议,驾驶员应当在签名的同时予以明确备注;

在公安人员针对此次事故展开详细询问的过程中,驾驶员应当务必真实而详尽地阐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构;

此外,为了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部门可能会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和毒品检测,对此,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无条件接受检测,即便未曾饮酒或吸食毒品,亦需如此;

最后,如果因为救治伤员的紧迫性,公安部门指定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为伤者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同样应当全力配合,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被撞死赔偿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就死亡赔偿金而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被启动调查后当事人应如何配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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