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0:21:23 455 人看过

反担保人当然依法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由于反担保本质上也是担保的范畴,所以与本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一样,反担保人亦享有其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是完全可以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

二、反担保人是否有赔偿额度

反担保人是没有赔偿额度的。一般是按照约定的,在反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未明确区分是否为债务人本身做反担保,如是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则物保和人保,无先后顺序。因此,反担保人的赔偿没有固定额度,而是根据反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担保方式与提前抗辩权
    1、担保方式(一)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判决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仍不能履行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发生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有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担保人被撤销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3)约定不明确的担保。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第二,一般担保与共同担保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又称搜查抗辩权,指总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
    2023-05-31
    51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否有抗辩权?
    赠与合同没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当事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都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拒绝履行先给付义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实施后不再享有抵销权;法律其他规定等。二、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原则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其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有什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1、同时履
    2023-06-26
    487人看过
  • 追偿权是否归担保人所有?
    担保人对于债务是享有追偿权的,而担保人在对担保债务主张担保追偿权时,应当对基础债权的真实存在负有举证义务,所谓基础债权,就是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而主债权不仅是担保的基础,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因此担保人对于债务是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享有追偿权。质权人有权享有担保人有权自行处分质押物吗没有权利。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
    2023-07-01
    377人看过
  • 关于保险人、担保人抗辩权
    保险人和担保人除享有与经营人相同的抗辩权,以及对伪造证件进行抗辩的权利外,对依照本章规定提出的赔偿请求只能进行下列抗辩:(一)损害发生在保险或者担保终止有效后;然而保险或者担保在飞行中期满的,该项保险或者担保在飞行计划中所载下一次降落前继续有效,但是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损害发生在保险或者担保所指定的地区范围外,除非飞行超出该范围是由于不可抗力、援助他人所必需,或者驾驶、航行或者领航上的差错造成的。前款关于保险或者担保继续有效的规定,只在对受害人有利时适用。
    2023-06-08
    142人看过
  • 债务人与承担人是否具有追偿权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是债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同时担保人的追偿权就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有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从而可以得出,担保人就是对债务人有债权,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的权利,无债权的,就没有要求偿还的权利。一、什么叫无限连带责任保证?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得的是担保物权,所以对于担保物或将其变卖变现得到的价款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订金和保证则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这两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是否与债务人承
    2023-06-20
    370人看过
  • 担保物权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担保物权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什么意思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这体现在债权一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部分的债权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三、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是什么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在于:1.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而担保物权则侧重于对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支配,其不以对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通过支配物的交换价值来确保所担保的债权获得圆满实现。2.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此种存续期间或是约定的,或是法定的。而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能在设定权利后立即实
    2023-12-18
    377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可以被担保人先行行使?
    除一般担保人作为担保人可以先行使抗辩权外,其他担保人不得先行使抗辩权。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担保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先行使抗辩权。担保人能否主张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
    2023-07-07
    254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是否有效
    债务人放弃抗辩权只对自己有效,其效力并不能及于保证人,而保证人仍可以单独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抗辩权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
    2023-05-10
    410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担保人能否行使此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有拒绝后履行一方履行债务的权利。但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也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先履行一方未按期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等。担保人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但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权利。担保人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担保人先履行抗辩权条件: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主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提出异议。其次,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最后,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债务的利息或本金。只有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担保人才可以行使先履行
    2023-11-13
    79人看过
  • 反担保人担责后是否可追偿
    反担保人在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追偿。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人担责后是否可追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022-06-28
    374人看过
  • 抗辩权与否决权的含义
    一、抗辩权与否决权的含义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梅*协先生认为,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而另一位学者郑*波先生则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他权利的行使,也可抗辩。大陆民法学者中有人认为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认为,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请求加以拒绝的权利。还有人认为,抗辩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或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从以上学者对抗辩权所下的定义可以看出,抗辩权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
    2023-05-06
    435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可否追究
    合同的抗辩
    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约定定放弃抗辩权的。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
    2023-08-01
    386人看过
  • 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反担保成立的要件
    一、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应当是强制性条款而不是任意性条款。所以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反担保人,行使权利的前提都是要先承担责任。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人即取得向债务人求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即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主债务人也就是主合同关系中的主债务人,而不是本担保人,本担保人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即成为反担保人的债权人,所以反担保人即不得再行向本担保人进行追偿。由于反担保的设置,法律并没有规定次数的限制,也就是说对反担保人担保反担保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还可以对反担保人的权利再次设置反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既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可以向次反担保人进行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
    2024-01-29
    188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是否享有追偿权
    一、共同借款人是否享有追偿权共同借款人之间有追偿权,共同借款人对于借款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出借人可以要求任意一个借款人返还借款,如果有借款人承担了超出自己承担范围内的责任可以向其他借款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二、怎么样认定共同借款人认定共同借款人方式是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
    2023-09-1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担保人能否向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债务人追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也就是说保证人同样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可以主张该抗辩权而没有主张时,向
    • 个人追偿时担保人除了有抗辩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9
      1、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2、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 追偿权纠纷担保人可否享有抵押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1
      1、追偿权纠纷可以实现抵押权,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安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所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实现抵押权。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 担保人放弃抗辩和追偿权一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2
      1、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2、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 抗辩权是对抗对方当事人是否享有的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 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2、顺序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