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中小股东权益的优先机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22:05 361 人看过

1。知情权保障制度。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账簿和其他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权利,决策和管理,以及提出与上述有关的问题。”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财务报告的权利、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和查询的权利。虽然这三项权利的内容不同,但都是保证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行使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纠正的必要前提和手段。它是全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确认了股东的知情权。当然,这项权利也可能被滥用。例如,股东利用这一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以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因此,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也作出了适当合理的限制,以保证股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善意地行使其知情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也是合理的。使股东和公司的权利得到考虑。这一制度体现在新《公司法》第33条和第978条中。与原《公司法》相比,增加了股东查阅账簿的权利,并对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方式、程序、障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司法救济,使股东知情权得以实现。这是新公司法的一大进步。2累积投票制。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为每一股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在这一制度下,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的乘积,可以使用以集中的方式。因此,在直接投票制(一股一票)下,改变了控股股东完全操纵董事或监事选举的局面,使代表少数股东意愿的候选人有可能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该制度是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次创新。三。表决权撤销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又称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这一制度体现在新《公司法》第16条中,其中包括两类撤销对象:

1。公司股东(一般称为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虽然不是公司股东的实际安排,但可以控制公司的投资关系。本文仅探讨为上述两类人提供担保的问题,但理论上并不局限于此。新《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有关事项的决议权仅属于股东会或股东会,不包括董事会决议的可能性。由于在担保、利益分配、关联交易等问题上,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有必要要求相关股东在表决具体问题时回避和限制其表决权。这有助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表决权损害公司或少数股东的利益,这在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有明确规定。4小股东权利制度。中小股东权利制度是相对于个人股东的权利而言的,是指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但是,享有少数股东权利的少数股东可以是一个或者几个。中小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提案权。前者主要体现在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即持有或者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下,董事会容易受到控股股东的操纵。如果少数股东没有这一权利,则意味着控股股东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当涉及到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如果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中小股东就会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其利益必然受到损害。原《公司法》没有规定这一权利,后者主要体现在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其内容不限于此。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其有机会向管理层和其他股东转达意见和建议,使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谨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促进股东合法权益的实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5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又称股权退出,是指股东基于特定原因收回其股权价值,从而丧失股东资格的制度。股东退市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积极行为,而股份回购是维护公司自身利益的消极行为。股东退股是基于法律原因,而不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因此不同于股权转让。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已经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重大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同时,文章还规定了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司法救济程序。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期待权失灵理论,又称公司契约理论。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股东一旦加入公司,就可以在加入公司时合理预期公司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经营。公司的结构、经营方式、章程等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股东的利益将失去法律保护,导致股东期待权的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给予股东一个公平的价格,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对异议股东(小股东)利益的特殊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法律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事前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1、知情权的保障制度。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帐薄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财务报告查阅权、帐薄查阅权、询问权。此三项权利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股东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保障股东对公司业务监督纠正权得以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是全面保护少数股东权利的重要一环”。因而大多数国家公司法中确认了股东知情权。当然,该项权利也存在滥用的可能,例如股东为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而利用该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因此,对于该权利的行使,新订《公司法》也规定了适当的、合理的限制措施,保证股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公平地行使知情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使股东和公司的权利得到了兼顾。该制度体现在新订《公司法》第33条、第978条中,与原公司法相比较,增
    2023-04-29
    495人看过
  • 优先股是股东的权益吗
    优先股属于股东权益。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一、在我国公司法人和股东哪个大公司法人作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和股东不是一个性质的。1、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2、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股权是什么意思股权是财产所有权
    2023-03-30
    105人看过
  • 中小股东权益救济的具体法律机制是什么
    中小股东权益救济的具体法律机制。在股份制公司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董事的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不能弥补董事的个人责任,我们必须事先控制这些行为。在《公司法》中,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活动侵犯了部分股东(至少是当事人)的权益时,有权请求法院介入。一旦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正当侵害,法院有权责令公司禁止某些行为,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实施控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中小股东权益的救济提供保障。反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制度是一项与股东利益关系重大的具体事项。股东会多数决议成立时,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公司拒绝回购股份的,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公司因公司的申请被强制回购股东的股份。根据资本多数原则,在股东大会上,持有公司大部分资本的大股东可以行使多数表决权,执行控制公司资本计划的决议。该决议可能损害少数股东
    2023-05-02
    352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有什么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2、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3、对有瑕疵股东会决议的诉讼制度。一、如何更好的维护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方式包括:1、符合情形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中小股东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3、中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二、股东权益怎么维护股东权益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为财产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如知情权、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维护股东权益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发展;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给损害股东利益的
    2023-02-21
    460人看过
  • 股东权益包括优先股权益吗
    股东权益包括优先股权益。所谓股东权益,其实就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其中包含所有的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一般是股息率固定,对剩余资产的分配权优先,一般没有表决权。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所得无解释的股份。优先股权益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
    2023-04-17
    188人看过
  • 如何保护小股东的优先认缴权
    保护小股东的优先认缴权的方式是:1.非诉讼方式,是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请求公司停止发行新股或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2.诉讼方式,当股东会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因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此时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一、股东大会决议一定都有效吗股东大会决议不一定都有效。股东大会决议有违法行为的无效。违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有以下两种:1、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的决议无效;2、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二、公司人事决议可以起诉吗公司人事决议是可以起诉撤销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
    2023-03-3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导读: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面做出了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
    • 法律是如何规定小股东权益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首先,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利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其次,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 最后,对董事会的经营权加以制约。 二、强化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 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导读: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 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3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要在股东同意转让的前提下才能行使的,你的逻辑顺序不对。
    • 如何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股东收益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如果转让股东以货币的形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同等条件很好理解,即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即可。但如果转让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约定以其他的财产形式转让股权,同等条件是否一定要同样数量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