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有哪些特征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0:01:10 396 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

一、拘役关在什么地方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综上,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执行。

二、拘役管制是什么意思

拘役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通常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是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有期徒刑的特征
    一、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执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被起诉,起诉服刑人员,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有期徒刑的特征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2023-04-18
    38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特征及减刑规定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减刑的规定: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阻止他人犯罪、发明创造新技术的或者是有突出表现的话乐意依法减刑。7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7年有期徒刑只要表现好是可以减刑的。但是最多只能减刑期的一半。《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
    2023-07-03
    159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概述:特征分析
    这段内容讲述了有期徒刑的特点和作用。有期徒刑是一种监禁罪犯的刑罚,其刑期幅度大,可以适用于各种犯罪行为。同时,有期徒刑也具有广泛适用性,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此外,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这也是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在一定期间内,有期徒刑对罪犯进行监禁,导致其失去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2023-09-05
    476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无期徒刑的特点呢
    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无期徒刑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
    2023-06-13
    160人看过
  • 复代理有哪些特征呢?
    复代理有下列特征: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以及复代理权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一、如何认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认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如下: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而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二、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有什么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未经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未经法律规定或者国家主管机关指定,擅自以他人名义行为的;2、超出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出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届满。代理事务已经完成或者附解除条
    2023-03-04
    433人看过
  • 被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
    有些罪犯所犯的罪行危害性极大,比有期徒刑严重,但又不至于判死刑的,就会被判为无期徒刑。因为无期徒刑字面上理解是要准备做一辈子牢,那么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因此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达到减刑的条件是可以减刑的。一、被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
    2023-04-22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期徒刑的特征是什么,有期徒刑减刑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6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无期徒刑是指什么, 无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 无期徒刑主要有哪些特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无期徒刑是指什么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二、无期徒刑的特点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
    • 有哪些特点,无期徒刑和有哪些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
    • 无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量刑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
    • 简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法特征和使用对象是哪些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简析无期徒刑使用对象: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执行对象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