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过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7 21:30:19 320 人看过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会对报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会被批准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予立案。如果已经批准立案,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并及时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侦查,具备条件的案件可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会对报案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将批准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将批准不予立案。如果已经批准立案,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并及时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侦查,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将批准经侦部门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公 安 机 关 立 案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立案是指在发现或者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确定案件性质,并决定是否立案处理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报案。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 接受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对报案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接受立案。

3. 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了解,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案件性质等。

4. 决定立案。公安机关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5. 立案登记。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后,对案件进行登记,包括案件号码、立案时间等。

6. 开始调查。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固定相关证据,并询问相关当事人。

7. 移送检察院。在调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8. 审判。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报案、接受报案、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决定立案、立案登记、开始调查、移送检察院、审判等环节。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公正的处理。

总之,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重要的司法环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公正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被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出庭作证
    可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1、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2、该侦查人员出庭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所必需。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一、刑事案证人必须出庭吗不是的。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出庭。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但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听取其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符合条件的证人,经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可以强制其出庭。二、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首先要通知证人,告知证人出庭时间、出庭地点,告知案件情况,但是不能通过
    2023-03-20
    36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后未予逮捕
    被刑事拘留的,还只是在公安控制阶段,是否逮捕要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必须放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中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刑拘嫌疑人(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
    2023-07-17
    28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家属吗
    是会告知的;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一般是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一、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
    2023-03-15
    160人看过
  • 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时限
    1、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2、采取监视居住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3、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检察院3天内作出决定是否报捕(可以延长4天),送上一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侦监部门的审查期限是7天,这一共10-14天时间就是检察机关拘留嫌疑人的时限。一、一般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
    2023-02-20
    49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家属吗?
    是会告知的;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一般是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一、什么是公诉案件?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
    2023-03-10
    35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家属吗?
    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家属吗?是会告知的;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一般是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二、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
    2023-06-03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公安机关应如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
    •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2
      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者由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能力终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被害人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 侦查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电话公安机关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一般不会,但需要确认家属的电话号码是否与具体案件有关。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根据条来看,虽然法律有保护公民隐私的规定,但当国家安全或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时,公安机关可以监控电话。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委托律师,搜集证据,积极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