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属于债权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5:27:07 354 人看过

日常的民间借贷当中是不会很正式的签订借款合同的,我们通常会通过欠条这种形式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欠条这种形式是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的。

一提到欠条,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与之相关的一个概念,借条,欠条和借条,都是借款的凭证,也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两者的对比更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欠条对于债的意义。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在法律的意义上面却存在着一些差别。首先体现在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借款主要是因为借贷而产生的,但是欠条可能是因为一些经济交往活动的原因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欠条的性质是比借条更为宽广的。

还存在着其他的差别,比如说诉讼时效的不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间内进行偿还的。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一点区别,欠条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约定还款期限的线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开始算满三年。这一点是与借条一样的。也就是说在双方约定的期限之内,欠款人可以归还欠款,但是最晚不得超过。约定之日后的第三年。如果在此期限内欠款人没有归还欠款的话,则可以根据欠条进行起诉。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线条,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当中明确指出:

交货就要付款,暂时没有就要打欠条,这是必须的。根据我国民法的关于这一块的相关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以上所讲,就是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两者的性质不同,两者的诉讼时效也是不同的,所以在订立欠条或者借条之前应该明确自己和债权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债务关系。以此来决定到底应该书写欠条还是应该书写借条。

而两者的共同点是不管借条还是欠条,都是对于双方债务和债权关系的认定,双方自己签署的欠条或者借条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是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有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或者是义务的话,另一方可以凭此凭证向法院进行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工资归属于债权还是债务?
    属于。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辞退补偿属于工资福利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属于工资福利,可以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2023-07-04
    306人看过
  •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还属于吗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一般不需要履行。归于一人后,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就终止,当事人只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一、合同终止是否需要签协议合同终止是不用签协议的,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终止合同还有效吗合同终止后,合同就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了,此时合同已经不存在了。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但是最终都会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合同就此不存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2-20
    496人看过
  • 怎样认定债权属于债务,债务不是共同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没有太大争议。但有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淆。债权人追偿时,会出现夫妻相互推脱的情况。此时,有必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区别,以解决相关纠纷。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可以证明,在夫妻一方借款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可以证明债务不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产生的;能够证明债务不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妻一方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婚前或婚后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反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者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形成的债务,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债
    2023-08-18
    218人看过
  • 欠债人是属于被欠债人吗
    被欠债人。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一、欠款人对应的是什么人欠款人对应的是债务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债务人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负有履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二、口头承诺却不及时还钱怎么办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解决,还可以采取行政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023-06-26
    159人看过
  • 欠款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吗
    欠款属于民事债务纠纷。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无法处理。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但是,如果一方以名义诈骗他人财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此时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贷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也可以发送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民事债务纠纷会导致坐牢吗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不涉及刑事处罚。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法律不是儿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
    2023-07-21
    355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属于债权债务的一种吗?
    不是。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一、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以下两种责任: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如何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
    2023-04-10
    146人看过
  • 恶意欠条非法债务属于敲诈勒索吗?
    当事人索要非法债务时,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的,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敲诈勒索能定罪吗敲诈勒索未遂的,也会构成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处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敲诈勒索十二万的怎么量刑若行为人有敲诈勒索他人的行为,数额达到十三万的,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所规定的“数额巨大”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三、敲诈勒索要死刑吗不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依
    2023-06-24
    257人看过
  • 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债权债务
    应收账款属于债权的一种。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应向购货单位或服务接受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收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以及代垫包装费、运杂费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等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股利等款项统统都归属于债权。一、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包括了哪些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包括: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二、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
    2023-03-14
    89人看过
  • 债权债务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债权债务属于法律中规定内容。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一、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中双方投入的认定与计算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中双方投入的认定与计算为:合作建房的,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各自投资额进行投入,当合作项目的实际投入低于合同总额时,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投入额计算出双方的应投入比例,并据此计算出双方的实际应投资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
    2023-03-04
    134人看过
  •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借款人死亡银行债务如何处理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
    2023-07-31
    122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属于债务重组
    一、债权转让是否属于债务重组债权转让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二、债务重组主要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
    2023-06-01
    292人看过
  • 没有债权债务写欠条
    在没有债权债务的关系下写的欠条,一般是无效的。具体而言,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而正常情况下,谁持有借条,谁就是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异议,债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将借条上的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证据。但如果没有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欠条就是不存在的。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2、使用的情形不同。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3、产生的原因不同。
    2023-03-11
    470人看过
  • 基金是否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因此会做具体的区分。一般来说,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即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型基金不反映信托关系。股权私募基金以股权的形式体现,也就是股权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以借款关系体现,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什么是私摹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
    2023-07-08
    1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哪种案件?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由法院确定,债权债务纠纷可以是案由。在审判实践中,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也就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另一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新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受让人及债务人之间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关系。拖欠工程款定什么案由(一)民事案件。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欠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对于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在这里还有如下几点建议:第一,感觉对方不配合支付工程款时要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7-19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债权和债务属于互负债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可以进行抵销,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
    • 债权债务转移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债务转移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建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并承担主债务和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 出售债权属于债务重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4
      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 虚构债权债务属于犯罪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我国的《刑法》并未规定“虚构债权债务罪”这一罪名,因此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构破产罪。同时虚构债权债务进入到诉讼程序中,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如果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
    • 主权债务确定属于公司债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5
      1、公司债务不是主权债务。主权债务是指一国以自己的主权为担保向外(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其他国家等)借来的债务。所以主权债务的债务人只能是国家,而不能是公司或者个人。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