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解释如下:
1。从商业秘密的定义来看,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其内容,因此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案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不公开质证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形。当然,即使没有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应根据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下列案件将不公开审理:
1。国家秘密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期间,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得公开审理,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现场。
4。当事人的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的,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公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
对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外,任何公民,包括与案件审理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不得旁听。第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为公众所知(保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是指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即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进入“公共领域”,不进入“公共信息”或“公共技术”。保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技术和驰名技术的最显著特征,也是保持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一个为公众所知、易于获取的信息不可能享有优势,法律也不需要对其进行保护;一个已经公开的秘密将使其所有者在竞争中失去优势,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2。它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真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这一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它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指商业秘密的价值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商业秘密的使用可以为所有人创造经济价值,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这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的必然要求。商业秘密必须能够被制造或使用,才能给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由于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任何掌握了商业秘密的人都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商业秘密。
4。保密措施(保密)
商业秘密的保密是指权利人采取的使普通人难以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该要件强调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法律鼓励那些为权利而战的人,而不应该保护那些睡在权利上的人。保密性的客观存在使得竞争对手在正常情况下很难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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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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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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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密商业秘密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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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商业秘密可以出资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你好,商业秘密一般不能作为出资理由如下: 一一部分商业秘密不具有价值,依我国法律规定,客户名单销信方式等都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而该商业秘密对于新成立企业来说不具有价值.因此不能出资. 二商业秘密不具有评估性,一般的商业秘密都是技付人采用其他手段保护的技术,该技术一般不能公开,因此无法对其评估,因此不能作为出资. 三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出资的范围,其中不包括商业秘密.因此不能以商业秘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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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只是说不公开审理,质证不公开那还叫质证,最起码法院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在场啊,你提出证据对方要对此份证据核实,提出是否有异议,如果可以最好不要以这为证据。对于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民诉法上有规定。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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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商业秘密成立公司算侵犯其商业秘密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5近年来,因人才流动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数量不断攀升。法律也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是多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利用原单位商业秘密成立新公司,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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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可以得到哪些法律救济,侵犯商业秘密可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