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号:金管证四字第0930004951号
发布日期:2004-10-20
执行日期:2004-10-20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四字第0930004951号令修正发布第4、6、26条条文
第4条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申请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五千万元。但兼营期货顾问业务之证券投资顾问事业或同时申请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及兼营期货顾问业务者,实收资本额应达新台币七千万元。
二、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告每股净值不低于面额。
三、营业满二年,并具有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能力。
四、最近二年未曾受本会依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以上之处分。
五、最近半年未曾受本会依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警告之处分。
六、其它经本会规定应具备之条件。
第6条证券投资顾问事业或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应设置专责部门,并配置适足及适任之主管及业务人员办理之。
除前项专责部门外,证券投资顾问事业或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并应设置投资研究、财务会计及内部稽核等部门。
第一项专责部门主管、业务人员及前项内部稽核部门之人员,应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资格条件之一。
第26条信托业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办理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应配置适足及适任之主管及业务人员。
前项主管及办理有价证券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或有价证券买卖执行之业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除应具备信托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之专门学识或经验外,并应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资格条件之一。
信托业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办理全权委托投资业务者,得自行保管信托财产。但应指定专责人员办理。
台湾当局
-
修正「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217人看过
-
订定「信托业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办理全权委托投资业务之纷争调解处理办法」
350人看过
-
订定「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运用委托投资资产从事证券相关商品交易应行注意事项」
465人看过
-
台湾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管理规则
173人看过
-
证券投资的信托业务种类
233人看过
-
关于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知识
120人看过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其衍生品,来赚取买卖价差、利息以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过程和投资行为。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证券投资是广大投资者间接投资各大行业的重要形式。... 更多>
-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8根据法律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出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是怎样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4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
XX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核心提示:证监会31日就《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将《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为《业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适应基金行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基金托管制度。2012年上半年,证监会启动《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修订原则与思路上,一方面,从明确职责、规范业务、防范风险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基金托管人应履行的各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