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管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以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排除专属管辖不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专属管辖。
网上仲裁协议
各国国内立法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均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必备要件。网上仲裁协议有两种涵义:一是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传统的仲裁方式解决其相互间的争议,但这种合意选择是经由电子传输方式达成的;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来仲裁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而这种合意选择则既可以采取有形的物质形式(如签订书面仲裁协议),也可以是通过电子传输方式来达成。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仅仅是指经由电子传输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
在当前的仲裁实践中,一般均认为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并经签字”。那么以电子传输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否符合这一要求?从有关规定来看,现代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规定得比较灵活。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联合国仲裁示范法》)第7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是书面的。协议如载于当事各方签字的文件中,或载于往来的书信、电传、电报或提供协议记录的其他电讯手段中,或在申诉书和答辩书的交换中当事一方声称有协议而当事他方不否认即为书面协议。”
国际社会发展至今天,网络交易迅速增加,相应地,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电子文书也大量涌现,诸如电子合同、电子提单、电子仲裁协议等等就层出不穷。对于这一新兴领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96年12月16日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下简称《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促进、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发展。该《示范法》第6条第1款对书面”形式做出了一项新规定:如果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项条款中使用了一个新概念:数据电文”(datamessage)。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情况来看,应当将其理解为包括电子邮件、电传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等形式。换言之,依据该《示范法》确定的标准,只要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是可以随时调取并查用的,即为书面文件。根据这一标准,当事人相互间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是符合书面形式要求的。在这方面,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3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该条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
仲裁管辖协议无效
88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否排除仲裁
270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仲裁的关系
400人看过
-
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专属管辖吗,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339人看过
-
仲裁条款能否突破专属管辖
280人看过
-
仲裁条款专属管辖是如何的
238人看过
仲裁的范围通常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等。 在合同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在财产权益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各种财产权益争议,如知识产权纠纷、保险索赔等。 在劳动争议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劳... 更多>
-
专属管辖是否排除仲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
专属管辖能不能有约定仲裁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31、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2、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规定直接冠以[专属管辖]名称。该条
-
法院管辖仲裁协议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8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
有仲裁协议与法院管辖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2关于有仲裁协议与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据此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话,应当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部分申请纠纷解决。在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提出异议的,法院将驳回起诉。
-
专属管辖与仲裁,具体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