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41:20 191 人看过

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限制和约束;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而责任必然与不利后果相关。

3、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责任需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一、用别人的户口本买车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别人的车过户到你名下的影响:1.如果他开车出事故的话,那么责任是算在你头上的,相当于你为他的担保了这辆车的所有法律责任。但车并不是你的,事故也不是你出的,责任却要你担。2.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二、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其特点包括:受国家的认可和保障;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权利总是和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得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负有义务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行为的内容,义务可以分为作为义务积极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消极义务。

三、行政行为不作为造成严重的后果该怎么办?

(1)行政不作为的将会涉及到受方的尸体权益在通常的行政行为之中,在程序的法律层面上,我们将行政的主体定义为法定义务主体,而被行政的对象则是权利的主体,即,被行政的主体的权益在法律规定上是受到严格的保护的,行政部门机关有义务去保证行政对象的权利,同时如若行政主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的规定,其必然要承担相对的法律后果,(2)行政不作为的存在容易滋生腐败行政不作为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原因在于,行政不作为的评价标准是一种软性的指标,在事件上的体现则可以体现为工作人员对于行政行为一种“度”的掌握,然而我国的执法与行政环境相对来说不是非常严谨,(3)行政不作为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合法利益在行政机关的最终目的在现代法治国家履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职责,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代为履行中第三人的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施加义务。但是在某些情形下,仍存在第三人向合同当事人承担义务的问题,企业法律顾问面对合同代为履行出现的纠纷时,应结合法条和具体情况来明确第三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这并不等于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有其独特的效力和后果。第一,第三人并非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并非一定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即使未得到第三人的明确允诺,该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仍然有效。同时,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换言之,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债权人不得基于其与债务人的合同关系向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第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
    2023-06-13
    221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物,受赠人也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当然,赠与物产权需要进行登记的,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赠与人的主要责任是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具有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按照赠予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将赠与标的物给付受赠人。如果赠与物产权需要进行登记,还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赠与人不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支付赠与物属于违约行为。一、房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生效吗房产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
    2023-06-20
    274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如何区分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的区分:1、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何认定违反的先合同义务后果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又叫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容易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况;二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虽然成立了,但属无效合同或应被撤销的合同,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哪种后果,都要在缔约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
    2023-07-25
    496人看过
  • 合同订立中的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
    (一)先合同义务德国70年代有一个著名案例,一个小女孩陪她母亲在超市中购物,东西已买好但没有付款时,小女孩踏在一块香蕉皮上摔一跤,事情经过三年,小女孩因这一跤引发的病症暴露出来了,要求超市负担责任。按传统民法,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相互之间并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彼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而导致信赖该合同能够成立而为此积极准备的相对方遭受损失,此种损失仅因合同没有成立,而失去对过错方的约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信赖而发生的法律上的特别结合关系。当事人为了缔结合同而进行磋商之际,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而进入特殊结合关系,这就要求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超出一般普通关系所要求的侵权行为法上的注意义务,而负起保护这种特殊信赖关系的协作义务、通知义务、照顾义务、保护义务、保密义务等附随义务。这种附随义务在合同的订立阶
    2023-06-14
    345人看过
  •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同时有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以及忠实义务,必须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在居间合同中,存在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居间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二)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合同权利与义务居间合同是指一方(居间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被委托人)订立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费用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居间人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义务。首先,居间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根据合同约定,居间人可以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使委托人获得一定的利益。此外,居间人还有权收取一定的报酬,作为其提供服务的报酬。其次
    2023-11-12
    415人看过
  • 居间委托合同中甲方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居间合同委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有: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义务、费用负担义务。一、居间人义务是什么?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如实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2、忠实和尽力义务、3、隐名和保密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二、居间租赁约定私下交易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居间合同私下交易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居间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委托人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居间人私下交易的,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
    2023-04-04
    182人看过
  • 债务与责任有什么区别?
    债务与责任有的区别:1、债务是责任的前提,有债务方有责任,有责任必定要有债务;2、责任对人,而债务则对应财产;3、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4、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5、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6、债务是一种当为义务,而责任则是一种手段,一种担保,手段是从责任是债务被动履行时,且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由国家公权力通过法律手段,迫使违法或者违反合同义务之人去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
    2023-08-12
    169人看过
  •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的区别: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但修补后如仍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予损害赔偿。一、发包方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二)补救措施。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二、打工合同有要求违约怎么办签订打工合同后一方违约的,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公司违约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公司违约合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后合同义务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2、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责任;3、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的方式。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后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2、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
    2023-03-03
    407人看过
  • 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6)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7)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8)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9)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10)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023-03-08
    406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有:1、清算组成员负有通知、公告债权人的义务;2、清算组成员负有清理债权、债务的义务;3、清算组成员负有忠于职守的义务;4、清算组成员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人数的规定清算组成员通常不少于是三人。只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人员即可,最终清算报告是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小组只是协调、督促清算按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作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2023-08-10
    74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1.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的赔偿责任。2.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仓储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1.存货方享有对仓储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提取权等,负有交货、支付仓储保管费、提供必要说明等义务;2.保管人享有仓储物占有权、请求存货方支付保管费的权利等,负有接收货
    2023-05-03
    213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义务与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履行合同是指不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而不完全履行是指部分已经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两者违约的程度不同。一、合同违约的处理合同违约应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
    2023-03-12
    27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特征(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民法典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二、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意义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
    2023-03-04
    28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有什么,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8
      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为: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 履行义务与承担责任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责任是指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义务是指公民法律规定的应当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形。责任一般是公民违法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是指公民已经为法律所禁止为或者没有为法律规定必须为的行为后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带有惩罚的色彩。而义务是一种尚未发生的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7
      依照我国的民法制度,民事义务与是民法中二个完全独立的法律概念。所谓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者民事主体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民事义务的本质是权利人实现民事权利的必要条件。所谓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本质是促使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是权利人实现其民事权利的辅助条件。
    • 保证合同中买卖合同与借贷合同,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0
      201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于司法解释已经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此问题应有明确的预期,也建议债权人不必再试图“双保险”,在签
    • 合同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1、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有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谈不上解除问题。 2、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当事人就合同解除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对原合同解除相关事宜而签订的新的合同,是对原合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