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屡禁不止的网络视频侵权如何赔偿的问题终于有了个说法。昨日,湖北省高院下发通知在省内统一网络视频侵权案赔付标准,要求首播后一年以内的被网站侵权播出的影片,判决赔偿数额在5万元以上。但是这个标准却在业界引发强烈争议。
湖北首发赔付标准引争论
据悉,湖北省高院下发的通知指出:“首播后两年以上的影片,赔偿数额掌握在2万元以下,对于首播后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影片,赔偿数额在2万-5万元之间,对于首播后一年以内知名度高的影片,其赔偿数额可掌握在5万元以上。”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对于视频侵权行为赔付标准予以明确界定。
“湖北高院定下赔付标准对净化互联网视频侵权行为是个好事。”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分享其在湖北代理诉讼视频侵权案件的经历时表示:“湖北目前对于视频网站侵权最高的被判到4万元,标准出台后,我们目前代理的湖北案子完全可以提高索赔额度。”姚克枫对记者表示。
不过,另一位知识产权律师于国富则认为,湖北方面单纯以首播时间为判罚标准本身还有待司法实践检验。“单纯地以首播时间切分值得商榷。”于国富表示,赔付标准应该考虑更多的方面,“譬如,电影作品的影响力、网站非法侵权时间长短、主观恶意性等都应该考虑在内再定下一个标准”。
不过,无论是支持湖北判赔标准的姚克枫,还是对标准有疑问的于国富都认为,目前在司法实践上实际判赔额,特别是北京地区确实有些低。
北京赔付标准应提至10万
据统计,近两年来北京地区对于视频网站一部影片侵权案最高的判赔7万元,最低的判赔1万元,判罚金额平均在3万元左右。而对于网吧这样实体对视频侵权的赔付金额平均仅判罚3000元,最低的为2000元。而这些案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在首播后一年以内影片的权利方提起的诉讼。
无论从哪个方面,北京对于互联网视频侵权的实际判赔额都明显低于湖北高院做出的赔付标准。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北京经济水准高于湖北,而有影响力的视频网站也多集中于北京,如果北京的判赔标准低于湖北是不合理的,无法震慑住目前日益猖狂的互联网视频侵权行为。该人士认为,北京视频判赔标准应定在10万元比较合理。
姚克枫对10万元建议表示支持。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中型视频网站视频下的广告链接一条大概1.2万元,而插在电影视频前的视频广告则更贵。算下来,一部电影大片如果在视频网站上被盗播,网站实际上已经能从中收取三四万元的广告费。“如果仅仅判赔三四万元的话,恐怕难以达到惩戒的目的。”姚克枫强调。
省际赔付差异过大亦有弊端
不过,针对要求北京提高惩戒判罚额度的要求亦有不同意见。于国富认为,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受地域影响。“华军软件在江苏宿迁、天涯社区在海南,都不是大地方,但是这些都是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网站,因此依据各地的经济差异而过多提高判赔标准有失妥当。”
于国富强调,如果两省间判赔差异太大还将造成视频网站注册地大迁移。“视频网站将来的选址就不会是以公司运营的角度来选择落脚点,而会以有利的法律环境来选址,哪个地方赔付标准低就去哪个省注册,这就背离了制定视频侵权赔付标准的本意了。”
于国富坚持认为,各省高院应该互相协商,共同拟定一个统一标准。这样更有利于净化互联网视频侵权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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