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协议书几年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1:40:55 151 人看过

如果协议约定有有效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这个协议就是长期有效土地征收协议书。作为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效力,在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后,效力结束。假如对补偿不满或是其他因素你要和政府打官司,协议将永远具有相关约束力和证据作用。

一、施工协议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5、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6、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拆迁补偿决定有效期多长时间

拆迁补偿决定没有有效期限的问题,只要其本身是合法的,它的效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

开发商在协议签订后一直未用地,很可能开发商的用地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该土地很可能未经依法征收。如果土地未依法征收,那么你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就是无效的,如是这样的,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建房,当然还要符合当地的规划。

三、拆迁补偿协议中应注意哪几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签定征收协议几年后不征收
    一、签定征收协议几年后不征收如果征迁协议中约定有效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征迁协议就长期有效。二、扩展内容征收范围确定后“违建”不补偿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征收前“突击”改扩建,以期获得更多补偿的现象,国务院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杜绝此类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新条例明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关专家认为,在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纳税人和其他守法的被征收者不公平。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对
    2023-03-09
    190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不签征收协议是否合法
    一、土地征收不签征收协议是否合法征地协议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
    2023-05-06
    158人看过
  • 2001年统一征地协议书
    法律综合知识
    统一征地协议书乐清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立协议单位:乐清市乐成镇东山南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乐政[2001]2号通告和市政府[2001]18号协调会议纪要精神,中心区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由中心区管委会为主牵头,会同市土地局对中心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征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乐政[2000]149号及乐政[1999]7号文件有关规定,本着推进城市化进程,以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征地坐落、四至和面积由甲方向乙方统一征用土地约1455亩(其中塘园土地1080亩,水田37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土地坐落:高速公路东首四至:东至:胜利塘南至:南草垟村土地西至:高速公路北至:后所村塘园(具体以校对后划定的平面图四至为准)。二、有关土地补偿甲方征用乙方土地1455亩应支付乙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
    2022-04-06
    484人看过
  •  几年前颁布的土地征收法是否仍然有效?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在连续两年没有进行任何动工的情况下,非农业建设将失效。已经完成审批手续且占用了耕地的建设,在连续两年没有使用的情况下,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土地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连续两年没有进行任何动工的情况下,该非农业建设将失效。已经完成审批手续且占用了耕地的建设,在连续两年没有使用的情况下,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土地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已经审批手续且占用耕地的建设,连续两年未使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已经审批手续且占用耕地的建设,连续两年未使用,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土地的闲置和浪费。根据该法规,对于已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如果在批准之日起满两年后仍未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对于已批准占用耕地的
    2023-08-22
    182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签署主体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本案中,乙公司的申请用地则属于后一类,即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类用地,乙公司都应向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是甲县人民政府对上级政
    2023-06-27
    466人看过
  • 政府征用土地协议书范本
    一、政府征用土地协议书范本征地协议书xx政府:(以下简称甲方)x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有关征用土地政策的规定,因开化县屠宰场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规划选址定点,确定向乙方征用下列土地,经双方磋商,订立如下协议:1、土地座落:该宗地座落于华民村高源地段,东至205国道;南至山林;西至华民村山林;北至山林。2、面积和地类:耕地18.5亩(公顷)[其中灌溉水田10.5亩(公顷),旱地8亩(公顷)];园地5.965亩(公顷)。3、补偿费用类别及计算标准4、各项征地补偿费自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由甲方督促建设用地单位在机械进场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及时将土地交付甲方。5、甲方确保乙方山林采伐及出入路,路由甲方负责供地单位修建。6、甲方在供地之前督促建设与乙方就排污、排水沟、出入路问题
    2023-06-05
    121人看过
  • 江西省征收土地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征地其实就是要为了改善我们的生活,对城市面貌,人们的交通出行或者是农业发展等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当然,现在绝大多数的城镇公民其实对于政府的拆迁征地工作已经非常的熟悉了,但是人们更加关注的还是落实在书面协议当中的征地补偿的相关事项,例如在江西,很多人在和政府签字之前肯定也特别的关注江西省征收土地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江西省征收土地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丙方)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公顷(合亩)。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1、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建
    2023-06-03
    488人看过
  • 没有土地征收批文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一、没有土地征收批文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1、没有土地征收批文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从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若没有征地批文的,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应属无效。2、从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征地批文的,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无效。但是如果承认合同的效力,必然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应当认定无效。因基于被征地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行政机关给被征地人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但是如果在判决之前行政机关取得征地批文,是否还要确定补偿协议无效,需要慎重。二、农村征地不给钱怎么办?1、农村征地不给钱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
    2023-11-17
    19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而所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一、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拆迁双方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协议并非一定有效,在一
    2023-02-25
    221人看过
  • 房屋土地征收协议的内容
    一丶房屋土地征收协议范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3]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
    2023-04-30
    13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有年限吗
    法律综合知识
    1、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这是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而从行政区划上来说,县是镇的上一级。虽然镇、乡级的政府没有征收权,但是可以征用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拆迁补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
    2024-04-26
    192人看过
  • 征收土地后可以闲置几年
    一、征收土地后可以闲置几年1、征收土地后可以闲置2年。2、征收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无正当理由闲置土地达到2年,未开工建设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3、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二、征地补偿
    2023-06-17
    111人看过
  • 最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几年有效
    合法的婚内财产协议的有效期,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5-05
    269人看过
  • 未在土地征收协议上签字的人还能被征收土地吗?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本人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本人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1、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
    2023-07-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村村民会议征收土地不动产协议书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2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村委会不能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
    • 土地转用征收批文有效期几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就像这个征地批文的有效期问题,对这个问题做出解释的,恰恰是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土地转用征收批文,有效的时期只有两年。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
    • 土地征收与征地协议有何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1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
    • 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村委会不能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
    • 针对土地征收协议的效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24
      为了确认征地协议无效,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进行修改后的文本: 征地协议怎么确认无效 如果您认为征地协议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确认。 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