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是处罚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23 22:59:11 440 人看过

一、滞纳金是处罚行为吗

一、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执行罚的一种。执行罚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通过罚款的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

行政处罚和执行罚的最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而且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反复使用。后者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促使处罚人履行处罚内容而采用的,可以连续多次适用,直至义务人履行义务为止。

二、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为,税务行政处罚权限是税收法律责任的延伸,如果对税务行政处罚权限不予规定,则不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容易造成乱管乱罚,责任不清,也不利于保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涉及的由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几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但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执行罚。其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戒,使其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促使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迅速履行义务。

(2)法律性质不同。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警戒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未纳税,滞纳一天须交付一天的滞纳金。一旦缴纳税款,滞纳金的累计就立即停止,以此来防止其不履行缴纳义务,而行政处罚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前提,它使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比执行罚范围更广、程度更严重。

(3)构成要件不同。行政处罚要求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具有故意和过失的行为造成的行政违法,不被处罚或减轻处罚。而执行罚不要求主观上的过错,只要行为人在客观行为上没有依法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就可以实施执行罚,以提醒、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

三、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税收滞纳金不应是行政处罚,而是纳税人迟延履行纳税义务的损害赔偿,是对纳税人占用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第一,从税法法理来看,税收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之债,纳税人作为债务人,如果迟延履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除缴纳税款外还要给予国家债权人相应的损失补偿,税收滞纳金就是补偿方式。因此,税收滞纳金不同于罚款,它是一种民事性责任,不具惩罚性。而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是对纳税人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具有惩戒作用,与税收滞纳金的性质、作用根本不同。

二、税款滞纳金属于罚款还是罚金

不是指罚款,也不是罚金。税款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费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移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是一种比较缓和削间接强制措施

税款滞纳金与税务行政处罚区别:

按滞纳税额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属亍执行罚,它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

①在目的上,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惩戒,而加收税款滞纳金的目的则在于促使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人迅速履行纳税义务,它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履行已经明确的纳税义务为前提。

②在法律性质上,引起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加收税款滞纳金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警戒措施,对超过法定期限不缴科的纳税人,应当迟缴一天就加收一天的滞纳金,直至缴税为止,以此来防止不定期履行纳税义务。而税务行政处罚以税务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它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加收税款滞纳金范围更广,措摊更严,不仅只限于金钱给付形式。

③在构成要件上,税务行政处罚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不具有主观过错的行为造成的违法,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而加收税款滞纳金则不同,它不考虑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在客观行为上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就要加收税款滞纳金,以提醒、促使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

三、个所税滞纳金和罚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税款滞纳金与税务行政处罚区别在于:按滞纳税额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属于执行罚款,它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

1、在目的上,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惩戒,而加收税款滞纳金的目的则在于促使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人迅速履行纳税义务,它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履行已经明确的纳税义务为前提。

2、在法律性质上,引起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加收税款滞纳金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警戒措施,对超过法定期限不缴科的纳税人,应当迟缴一天就加收一天的滞纳金,直至缴税为止,以此来防止不定期履行纳税义务。而税务行政处罚以税务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它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加收税款滞纳金范围更广,措摊更严,不仅只限于金钱给付形式。

3、在构成要件上,税务行政处罚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不具有主观过错的行为造成的违法,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而加收税款滞纳金则不同,它不考虑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在客观行为上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就要加收税款滞纳金,以提醒、促使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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