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补救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00:13 227 人看过

1、票据丧失

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绝对丧失(如毁灭、焚毁等)与相对丧失(如遗失、被窃等)。

票据的丧失,虽不象丧失货币那样当然丧失权利,即票据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票据权利,但票据是完全的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人行使权利,必须以持有票据、提示票据、交回票据为必要,所以票据权利人丧失票据后,不得直接向票据债务人行使权利,还可能发生票据金额被冒领的危险。因此,为保护持票人的利益,票据法设立了各种补救措施,使得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仍有行使票据权利的机会。

2、什么是票据补救

票据补救指在票据权利人因某种原因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使票据权利的行使遭到一定障碍时,为使权利人的票据权利能够实现,而对其提供的特别的法律救济。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

3、挂失止付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挂失止付的地位

挂失止付并非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者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4、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一种非讼程序。

(1)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票据种类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2)公示催告申请人的资格

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也就是票据所记载的票据权利人。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丧失后,持票人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3)公示催告的具体程序

①失票人向票据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公示催告申请。

②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

③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停止支付,直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④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⑤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而非中止)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⑥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且无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事由,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4)除权判决的效力

除权判决有两个主要效力:第一,确认申请人是票据权利人;第二,宣告票据失去效力,即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原来的票据凭证不再是票据权利的载体。这样,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向票据上的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5)除权判决的撤销

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5、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失票人为行使票据所有权,向非法持有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补救相关文章
  • 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方法有哪些?
    1.向付款人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支付人,要求支付人暂停付款的一种方法。2.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人民法院根据可背书的转让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特殊诉讼程序。3.声明作废指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声明遗失的票据作废。通过此方法,可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防止票据被冒领,或使他人收受该票据时明确其来源及其效力。4.由于公示催告存在着难以传达到确定的付款银行、难以引起企业或银行所注意、有碍于票据流通使用等弊端。为此,我国法律赋予了失票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律师补充: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
    2023-05-07
    227人看过
  • 票据签章的方式
    票据行为
    我国《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各国法律也大体有此规定,故可称这三种方式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所谓签名,指亲笔在票据上记录自己的姓名,其特点为:(1)由行为人本人亲自进行;(2)以行为人自己的姓名进行;(3)用行为人本人的笔迹进行。而盖章是签名的变通方式(尤其在东亚国家),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就法律效力而言,盖章与签名具有同一的效力。由于盖章具有对照识别简便易行、外观形式固定的特点,并且在票据行为人本人不能亲自完成票据签章的特别情况下,盖章完全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进行,不发生特别的障碍,因而盖章在实际中成为一种更为常用的票据签章方式。从法律效力来看,签名加盖章这种双重的签章方式,与单独签名或盖章的完成具有同一效力,而不具有更高效力。但它在一般意义上具有表明行为人特别慎重地为票据行为。其客观上增加了伪造签章的难度,从而起到加强票据信用的作用,因而在实际的票据使
    2023-06-06
    275人看过
  • 票据丧失后的怎么补救
    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是指银行、出票人或法院应失票人的及时请求,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失票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维护失票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我国在《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相关规章中均有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方法的规定,构成了这一制度的完整体系。根据这些规定,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方法有三种: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票据的付款人,并指示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款项的一种票据丧失的补救办法。2.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指法院依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时期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即作出所失票据无效的判决,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从而使失票人可以依法院判决而不是票据请求付款人支付所失票据金额的制度。3.提起诉讼,就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由当事人将失票发生的票据权利争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确认票据权利的归属,为失票人提供另一种有效的法律
    2023-05-01
    329人看过
  • 空白票据丧失的补救方法有哪几种
    首先,空白票据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失票人为了避免票据权利被他人行使,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付款人,请求付款人暂时停止支付所失票据记载的款项,付款人在款项未付时暂时满足失票人请求的失票救济方法。挂失止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方法。(4)空白票据丧失后,在未经提示付款前,失票人也不清楚票据上的记载内容,此时也无法确定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但是作为失票人来讲,可以在挂失止付通知中,写清楚丧失的空白票据的号码、特征以及丧失的原因等等。付款人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可以对具有此项特征的票据拒绝付款,从而使空白票据的权利得以保全。当然,如果不记载付款人,也就是付款人不清楚的情况下,自然无法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其次,空白票据丧失后不得诉讼。诉讼是失票人票据丧失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救济手段。诉讼也是行使权利的手段,但空白票据是未记载完全的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2023-05-31
    50人看过
  • 空白票据丧失的补救方法有哪几种
    首先,空白票据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失票人为了避免票据权利被他人行使,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付款人,请求付款人暂时停止支付所失票据记载的款项,付款人在款项未付时暂时满足失票人请求的失票救济方法。挂失止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方法。(4)空白票据丧失后,在未经提示付款前,失票人也不清楚票据上的记载内容,此时也无法确定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但是作为失票人来讲,可以在挂失止付通知中,写清楚丧失的空白票据的号码、特征以及丧失的原因等等。付款人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可以对具有此项特征的票据拒绝付款,从而使空白票据的权利得以保全。当然,如果不记载付款人,也就是付款人不清楚的情况下,自然无法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其次,空白票据丧失后不得诉讼。诉讼是失票人票据丧失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救济手段。诉讼也是行使权利的手段,但空白票据是未记载完全的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2023-05-31
    311人看过
  • 票据无效怎么办?有补救方法吗?
    票据无效有以下三种补救方法:一、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的票据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保护其权益。二、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失票人不知道
    2023-06-06
    43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补救
    相关咨询
    • 票据遗失补救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是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 3、普通诉讼 《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票据缺失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进行补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6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是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 3、普通诉讼 《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票据的行为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进行补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2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是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 3、普通诉讼 《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票据诈骗罪的方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1、票据是发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他人、金融机构向受款人或持票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由于票据本身代表一定的金额,而且票据的付款义务人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往往成为犯罪分子进行诈骗犯罪的目标。为了打击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保证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刑法规定了票据诈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