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手段有虚假的主体、标的、质量、价格、宣传、商品标识等的欺诈。对于欺诈行为,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欺诈的合同。
一、对方高评高贷可以撤销合同吗
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具备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高评高贷(倒拿钱/零首付/低首付)就是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从而贷更多的款变相降低首付,里面涉及阴阳合同,拉高评估价,卖家配合控款等。
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诈手段或者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经营亏损可以撤销承包合同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何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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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合同欺诈的手段?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3(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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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欺诈手段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4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标示质量条款上作引人误解的不真实表示。(1出示真样品,兑现合同时却以雁品替代,愚弄对方; (2)伪造或冒用产品的质量鉴定标志,促成合同签订。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 (1)假冒他人或虚构个人的注册商标的商品为欲订合同的标的物; (2)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印制虚假标志,标迟出厂期,延长有效期; (3)仿冒他人商品标识。同类别产品、谁俏销就仿冒谁。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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