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土地置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4:44:20 467 人看过

可以申请土地置换的条件,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需满足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

1、需要在过户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以此来得到房子的租赁证;

2、具体数额取决于房屋面积和土地等级,房屋属于划拨方式的,应当首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3、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支付。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者进入二级市场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之前,须持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合法产权证件,向有审批权的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换发土地使用证后,方可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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