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审理哪些类型的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21:15:22 322 人看过

法院可以审理案件粗略分为三大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根据《宪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法院审理案件要多久

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就得报请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所以,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月。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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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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