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使用不当”由谁说了算专家为消费者支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53:37 325 人看过

国家“三包”规定第十五条的内容是:“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使用保管不当”的结论却往往是由企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来做出的,而消费纠纷便常因此而起。那么,“使用不当”的论断到底该由谁来下呢?

●纠纷聚焦“使用不当”

深圳消费者吴女士前不久反映,2006年8月27日她在苏宁深圳南山店购买了一台伊莱克斯BCD-2525T冰箱,2007年11月初产品出现不制冷的问题。吴女士拨打了伊莱克斯深圳售后服务公司(深圳市宝世纪电器维修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派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发现冰箱冷冻室内蒸发器毛细管(铜管)和蒸发管(铝管)连接处断裂,认为是由于吴女士没有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定时除霜造成的,属于人为损坏,因此要收费480元(按照“三包”规定,蒸发器包修3年)。但吴女士表示,她只在2007年3月份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除了一次霜,没有动那个接头,怎么可能损坏?她认为,此类问题完全是设计缺陷造成的,因为毛细管接口裸露在冷冻室(外面只裹了一层橡皮泥一样的物质),压缩机启动后,那个接头是最先结霜的地方,它与冷冻抽屉紧挨着,很容易冻在一起,而冷冻抽屉需经常进出使用,于是会引起接头处疲劳断裂。同时她质疑,如果没定时除霜会引起冰箱损坏,也应该在说明书上给予警示,伊莱克斯深圳售后服务公司做出这样的认定,是在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

无独有偶,据《彭城晚报》报道,消费者姚先生去年9月买了台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但前不久他向热水器内加水时发现从热水器左起第6根内管的底端不断向外漏水,半小时后水全部漏完。该热水器的“三包”证书上表明,这种内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损坏,可免费更换。但售后服务人员检测却说漏水是由于该热水器第6根内管爆裂造成的。而爆裂的原因是由于姚先生没有及时加水,使热水器所吸取的热能集中到热水器的内管上,导致内管出现高温,而此时再将凉水加入到热水器中,导致内管爆裂。因此,他们不能为姚先生免费更换内管。姚先生表示自己一直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热水器,而且既然产品“三包”证书上注明了这一点,就说明产品内管比较容易爆裂,“企业怎么能断言是我使用不当造成的呢?”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情况一直是调解工作中的难点。一方说正常使用,另一方说使用不当,即使是请法定检验部门检验,也难以证明是正常使用还是非正常使用。而由于标准的滞后性,对于一些新产品、新技术,国家还未出台相关标准,故障的直接原因又难以鉴定,一些企业便以“使用不当”或“超过包修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产品故障原因难鉴定

关于产品故障原因,是否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做出鉴定呢?记者首先咨询了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热容器实验室主任凌宏浩。凌主任表示,关于产品故障原因是否是使用不当的界定,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一方面,如果产品发生了爆炸等恶性事件,产品就很难恢复到故障前的状态,问题根源便难以找到。另一方面,虽然可以从一些故障表象推测出故障的原因,但这仅仅是推测,而其使用过程并没有第三方看到。同时,一种故障的产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难以认定究竟是哪种原因造成的,遇到这种问题,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认为,由于产品产生故障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些问题不是企业的普通维修人员简单检查后就可以断定的,而是需要由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检测才可以得出结论,因此使用不当的认定不宜由企业单方面做出,而应该由国家认定的产品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鉴定单位进行专业鉴定。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多数实验室仅对新产品进行性能、质量的检测。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部部长鲁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具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行为,比如未按要求安装等,还有一些如洗衣机里掉进了硬币等非常明显的问题,比较容易断定为消费者使用不当,但还有很多是不容易做出结论的。这个时候如果消费者与企业争执不下,可以由双方协商指定第三方权威机构,并由该机构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鉴定。但一方面这种鉴定的费用相当高,程序也比较复杂,检测方法也主要是对新产品进行过程重现,另一方面,由于鉴定难度相当大,大多数检测机构也不会承接这样的业务。因此,除非发生了恶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否则这种鉴定很少进行。

●专家为消费者支招

郭赤兵表示,鉴于目前的情况,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前,一定要先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国家有对内容的相应标准要求),并严格按要求使用。如果一旦就此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再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因为企业负有提示责任,判定消费者使用不当的前提是企业对于正确的使用方法及使用不当可能造成的后果均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如果没有进行提示,那么企业就应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他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企业认为故障由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就需要拿出确实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论断。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也表示,遇到此类问题,首先要查明经营者有无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说明书是否标准全面、是否符合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对于使用说明书应标注内容及要求的规定。因为对于是否使用不当,首先要明确怎样是正确使用,只有存在正确使用的方式标准,才能够继而确定何种使用属于使用不当,否则消费者不知使用标准,即使使用不当也没有责任。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产品说明书,并且说明书对于产品如何正确使用已经做了全面规定,对于是否属于使用不当,也不能由经营者鉴定,而应当由第三方来鉴定。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秘书长姜风也认为,使用不当的结论应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做出。同时,她呼吁消协等消费者组织应发起成立这样的专家顾问团,以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认为,当消费者与企业就使用不当问题发生纠纷时,企业应拿出确凿的证据。如果企业的理由不能成立,就应按照“三包”规定对产品修、退或换,并补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损失。他透露,中消协正在筹备成立专家顾问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技术、标准、法律等各方面的支持。同时他建议经营者遇到这样的纠纷时,应从爱护自己商业信誉的角度出发,主动与消费者进行和解并承担部分费用,这样才会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由谁支付
    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的支付是: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等。一、刑事赔偿损失主要包括哪些?一、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批捕后不起诉需要赔偿吗如果
    2023-04-11
    480人看过
  • 退保手续费由谁说了算
    当前,因退保而引起的保险官司越来越多,其中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在退保时保险公司所扣除的手续费过高,大大高于其它行业的退费标准,保户不能接受。《保险法》也规定退保要收手续费,但手续费该收多少,标准如何制定却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退保手续费到底由谁说了算?据了解,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一般有这样一些项目:纯保险费、附加费、管理费、直接佣金、间接佣金、人员报酬、培训、体检、核保、出具保险单、交通通讯、税收等等十几种之多。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当保户询问保险业务人员,这些费用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其标准是多少、为什么都要摊在保户身上时,绝大多数保险业务人
    2023-05-04
    472人看过
  • 消费者骂商家怎么算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侮辱他人,涉嫌违反治安法律,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一、网上污蔑诽谤法律规定网上污蔑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污蔑诽谤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对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污蔑、诽谤行为构成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控告。侮辱罪和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应当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控告。二、辱骂别人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辱骂别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涉嫌诽谤罪。具体如下:1、以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或者是捏造事实去诽谤他人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只要是达到捏造事实和情节严重的,即可进行追责。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
    2023-03-17
    172人看过
  • 试用期合不合格由谁说了算?
    王群:去年从某科技大学毕业后,我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客户服务部工作。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转为公司正式职工,同时享受公司正式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转正后的合同期限为5年。转眼间,3个月的试用期就快到了,我认为自己完全能胜任工作。可是,就在试用期即届满的前一个星期,我意外地收到了公司人事部的一封解职信,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终止了合同。请问,试用期合不合格到底由谁说了算?律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充分肯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用人单位的解聘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以及由谁来认定?在该问题上,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
    2023-04-22
    420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支付?
    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
    2023-03-26
    148人看过
  • 专利使用费该由谁付?
    可以协商解决,看专利有谁所有。所有权者缴纳专利费用如果原公司已经取得专有使用权,就无需再支付专利费用。具体要看你们原来实施的专利使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使用范围如果没有涉及分公司,建议还是先协商。俩个分立的公司进行协商,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共同与该外国公司协商,确定如何支付专利使用费,没有协商确定的话,那么双方均需要支付专利使用费。该使用费用的承担要看你们签订的许可合同。在没有合同的前提下,做出初步分析:公司分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新公司承担,因此专利许可费应当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分担,两者承担连带责任,该外国公司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或同时向两家主张全部专利许可费用;至于分立后的两家公司的内部分担比例,由两者自行约定。再次说明,上述分析在未见合同的基础上作出,建议聘请律师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做出说明。两公司之间可以协商由谁支付,但两公司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该外国公司可向其中任意一公司索要。这只
    2023-04-23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家用车被保全谁说了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1
      具体来说,保护你的车是在警察队保护还是在法院保护,在警察队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提交车,在法院可以提供反证。一般来说,交通警察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约15~20天,一般在车辆检查报告书出来后5个工作日内放置车辆,伤员在此时间内必须通过法院保全事故车辆。事故车辆交通保险,商业保险齐全,事故司机不酗酒,逃跑或无执照驾驶问题的,一般不需要保护事故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一)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
    • 产品使用后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如何界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专利使用费该由谁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9
      专利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他人在使用专利时向专利权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用。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付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 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支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6
      商家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定义: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