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1)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31:13 65 人看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第一条仓储物

┏━━━━┯━━━┯━━━┯━━━┯━━━┯━━━┯━━━┯━━━┓

┃品名│品种│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

┃│规格││││││┃

┠────┼───┼───┼───┼───┼───┼───┼───┨

┃│││││││┃

┠────┼───┼───┼───┼───┼───┼───┼───┨

┃│││││││┃

┠────┼───┼───┼───┼───┼───┼───┼───┨

┃│││││││┃

┠────┼───┼───┼───┼───┼───┼───┼───┨

┃│││││││┃

┗━━━━┷━━━┷━━━┷━━━┷━━━┷━━━┷━━━┷━━━┛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违约用支付仓储费吗要支付。
    一、仓储合同违约用支付仓储费吗要支付。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违约责任往往以弥补对方的损失为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
    2023-04-18
    383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什么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仓单是提取仓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
    2023-03-18
    200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有哪些基本要求,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仓储保管合同有哪些基本要求仓储保管合同有如下基本要求:1.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储存条件;2.仓储保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3.仓储保管合同的其他基本要求。二、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从各国立法例及我国立法的实际看,仓储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虽然法律规定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储存的货物时,应当给付存货人仓单,但是,仓单只是提取仓储物或者存入仓储物的凭证,并非合同。
    2023-05-03
    444人看过
  • 哪些属于仓储合同
    一、哪些属于仓储合同1、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类仓储合同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为一般仓储合同与指令性仓储合同。一般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根据存货人提出的存储计划和保管人的仓储能力,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由保管人保管存货物人的货物,存货人给付保管人一定数额保管费用的协议。一般仓储合同成立,完全是出于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指令性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基于国家指令性计划,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信的原则而协商达成的仓储合同。我们知道,保持必要的物资储备是任何国家都不能忽略的战略基础,在任何条件下,国家都应保存一定的储备物资。国家依据必要的物资存储计划而授权有关部门与保管人进行协商,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达成等价有偿的仓储协议,从而完成指令性计划物资的储备。2、按照仓储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分类按照仓储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分为工
    2023-04-30
    121人看过
  • 怎样签订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签订,储存,签发,存货怎样签订仓储合同?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或统一规范的仓单。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⑵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⑶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⑷入库、出库手续;⑸仓储物的损耗标准;⑹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⑺储存的时间;⑻仓储费的支付;⑼货物的包装要求;⑽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⑾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⑿违约责任;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⒁其他要说明的问题。一、仓储服务要交房产税吗需要缴纳房产税。仓储服务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的一种服务形式。
    2023-03-11
    366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仓储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仓储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二、仓储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这是由仓储合同商事合同的特性决定的。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保管人是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也就是说,其营业目的就是从仓储保管营业中牟利。正因为保管人的专业性和营利性,在保管的物品入库前,保管人必然会做出一定的履行合同的准备,支出一定的费用。若认定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就意味着一旦存货人在交付货物前改变交易的意愿,不向保管人交存货物,保管人就其所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或侵
    2023-05-03
    109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如下:1.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2.合同是否有偿。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仓储合同的概念: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三、仓储合同与的特征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
    2023-05-03
    206人看过
  • 仓储合同盖哪种章
    一、仓储合同盖哪种章公章也可以。只要是合法的企业,用公司注册的公章完全可以。只不过像合同专用章、工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专用章在使用时受到限制,如果针对不同的事项使用不同的专门章,出了问题也好查找。所以一般来说,有条件的公司都对专用部门或专用事物设立专用章。《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类仓储合同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为一般仓储合同与指令性仓储合同。一般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根据存货人提出的存储计划和保管人的仓储能力,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由保管人保管存货物人的货物,存货人给付保管人一定数额保管费用的协议。一般仓储合同成立,完全是出于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自愿
    2023-04-30
    309人看过
  • 仓储合同如何注意?
    仓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主体方面(1)保管人的资格不能由任何个人或单位从事仓储业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二)保管人是代理人签订合同的。保管人是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检查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注意以下两点:1。代理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由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订立仓储合同,超过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由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二.仓储物(1)非法标的物是否违法,会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知道存货人存放的是什么,以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非法物品。(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仓储物品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1、验收由
    2023-08-07
    95人看过
  • 仓储合同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仓储合同需要备案吗
    一、仓储合同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仓储合同当中是有关于留置权的规定的,仓储合同本质上是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法律,留置权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一十八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二、仓储合同需要备案吗订立仓库租赁合同不需要备案,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5-03
    468人看过
  •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注意什么,仓储合同何时成立?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注意什么仓储保管业务是当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要充分发挥这种法律形式的作用,只有不断地健全其合同,才能提高自己合同行为的质量。为此企业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签订合同,及时补救。企业在合同上填写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时要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合同中要明确货物的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注明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货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2、利用担保增强合同的安全性。企业可利用法律作关于保障合同债的安全性的规定,如保证、抵押等。合同管理制度中的公证、鉴证等,都可以用来强化合同的安全性。3、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在货物保管条款中规定清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义务,不要含糊不清,并且规定双方当事人违反仓储合同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一个经济合同中部必须明确规定的主要条款:它既有利于敦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又能在违约
    2023-02-18
    114人看过
  • 《仓储合同》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违反仓储合同应如何承担责任
    1、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仓储物的,如果保管人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存货人还应当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保管人拒绝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包装等履行合同义务的,是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存货人承担。2、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未依合同提交验收资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于存货人没有交付有关的验收资料,保管人无法对仓储物继续验收入库的,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补交验收资料;如果存货人不能补交验收资料的,保管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对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的验收差错和保管人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在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交付保
    2023-06-09
    107人看过
  • 仓储合同属于哪种合同啊?
    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验收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约定。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2、验收方法为: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3、验收期限:验收期限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
    2023-08-14
    322人看过
  • 仓储租赁合同协议一
    仲裁委员会
    乙方:***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三、租期为年,自200年月日始至20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
    2023-06-12
    24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仓储合同有何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30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 合同仓储费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合同生效,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法院应当受理,并判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判决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情况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 仓储合同中仓储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4、逾期储
    • 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储合同仓单质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仓单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3、质押仓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