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在老人名下儿子能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1:13:09 448 人看过

一、土地确权在老人名下儿子能继承吗

1、不可以继承。

2、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3、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

土地确权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就可以找乡政府或者县政府来解决。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如果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确权依据是什么

土地确权依据是: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10、生效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父母健在土地确权能否确权给儿子?
    父母健在土地确权可以确权给儿子。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至1:50000。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可以不给赡养费吗即使父母将财产给了一个子女,但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他子女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也需要支付赡养费用。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道德和法定义务,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子女,是其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并不能成
    2023-07-10
    328人看过
  • 土地确权在谁名下有区别吗?
    因为确权,村集体还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一:继承权房屋确权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办?现在在农村,家里建造的房屋大都是个人出资建立的,但是由于父母是户主,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都是写户主的名字,因此,就相当于房子确权在父母名下了;可能有的农民就担心往后的继承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这确实比较复杂了;那么,农业百事通就给大家提供确权证如何变更名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二.继承权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个人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三.个人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对房屋进行
    2023-06-21
    222人看过
  • 土地确权可以写妻子名下吗
    可以,土地使用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也就是说,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红色,一个是绿色。一、房产证没结婚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可以。其实,买房时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二、房产证过户去哪里办理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房屋所有(共
    2023-03-27
    378人看过
  • 土地女儿是否能把土地给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而是因为土地是村子的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在土地上盖房子的话,女儿继承房子后,因为土地和房子一起去,所以土地也有居住权。也就是说,女儿可以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2023-08-06
    115人看过
  • 父母宅基地确权在小儿子名下,大儿子怎么办
    一、父母宅基地确权在小儿子名下,大儿子怎么办按照民法典,如果存在农村户口的老三或者农村户口的姐姐或者农村户口的妹妹,那么,不光老大有权从父母的原承包地中划出自己应得的份额,其他兄妹也是这样。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子女都同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有遗嘱表示,老二是老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只有按照遗嘱执行。于是,老大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兄弟姐妹想获得继承遗产的主张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当然有些地方宅基地不紧张的话,是没有人管的、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两处宅基地是不可同时入老人名下的,能入一处,也是在应当的。当然大儿子可以跟老人商量一下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父子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他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属于他那一部分的房产,已不算本村集体了,就没有资格拥有本集体的宅基地.老人拥有两处宅基地,当初没有分家的时候建了两处房子,应该是以大儿
    2023-03-13
    471人看过
  • 土地确权确谁的地名下土地有使用权吗?
    土地不是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进行确权时确认的是使用权。一、以前买的房屋拆走后,对原有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
    2023-03-19
    479人看过
  • 儿子过世父母名下财产继承权吗
    一、儿子过世父母名下财产继承权吗儿子先于父母过世的,由儿子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2023-06-17
    330人看过
  • 自己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咋办
    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1、如果是父母(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2、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他人是没有权利将本人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一、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哪些需要农民配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办理时的主要程序如下:1、进行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等工作准备。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权土地属来源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和权属调查。5、5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审核结果换个的盖上印章。6、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7、
    2023-06-25
    152人看过
  • 房子在孩子名下再婚妻子能继承居住权吗
    1、如果孩子未成年的话,孩子是不可能占该房的全部份额,至少有1%及以上的份额在法定监护人的名下。该房的决定权就在法定监护人的手里。由法定监护人决定是否可以让他人居住。2、孩子已经成年的,则由孩子自己决定是否让他人居住。《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4-08-12
    64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宅基地能否继承给子女?
    土地确权后子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化原则,继承人继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此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确认登记,权利人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土地确权后,承包权能否继承?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但是
    2023-07-02
    242人看过
  • 儿子虐待老人遗产能继承吗
    一、儿子虐待老人遗产能继承吗子女虐待父母者,无权继承其财产,除非其能够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与改善!依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明确指出:继承人若存在以下几种恶劣行径之一的,将会被剥夺继承权:(一)故意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二)为了争夺遗产而实施谋害其他继承人的罪恶行为;(三)残酷地遗弃被继承人,或是对被继承人实施重大程度的虐待;(四)蓄意制造、篡改、隐瞒或销毁遗嘱,且情节极其恶劣;(五)采用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且情节严重。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的恶劣行为,但确实有悔改之意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在遗嘱中被列为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因此而丧失。同样,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如果出现了本条款第一款所述的恶劣行为,也会失去接受遗赠的权利。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
    2024-07-17
    4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确权在谁的名下
    土地流转确权证归属问题,较多的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块权属方面1、代耕代种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
    2023-08-04
    176人看过
  • 农村房子确权在老公名下妻子有份吗
    一、农村房子确权在老公名下妻子有份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一半产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处理首先,按规定,
    2023-03-19
    144人看过
  • 儿子有权要回土地确权吗?
    土地确权给儿子能要回。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如下:当地政府将土地确权公告发放至管辖范围内的村委,公告上清楚写着土地确权登记时间、需提交的材料等信息。由村委会通知村民小组,并将申请书交给各个村民小组,转交至需确权的村民后,由申请人亲自将申请书填写完整,填写完成后,由村委会统一上交至相关部门。村里不给土地确权,合法吗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
    2023-07-14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是否有继承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5-30
      1、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继承法》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老人已过世老人的土地子女能继承确权登记颁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是林地和通过拍卖等形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有土地的老人死了,儿媳妇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继承权,但如果儿子已经去世,儿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请看《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如果儿子在老人之前去世,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是代位继承。r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还要看情况:如果儿媳是和老人一个家庭户、共同承包的,老人死后儿媳可以继续耕种,直到承包期
    • 土地确权女儿能够继承吗,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8
      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女儿是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 农村老人无子女土地侄儿能否继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如果老人当初没有遗嘱,又没有子女、父母在世,则应该考虑老人弟弟为继承人继承房子,至于侄子,除非在老人生前对老人进行了相当部分的赡养,否则不能参与继承。 而土地的情况,如果是集体承包土地,一般是按户承包的,如果这户人家都消亡了,则土地应该收回集体重新分配。至于弟弟一直种着,是老人生前对弟弟赠予了自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老人死亡之后,如果没人继承,则土地应当收回集体。但如果弟弟在农村集体中没有自己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