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0:50:28 138 人看过

一、泾县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是被允许公开的,有一些不便于公开的信息,政府就不会进行公开,比如说有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信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主要有六种。

在我国相关的信息公开是为了保护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监督政府部门办事公正性。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应对关系到公民利益和相关政府行政办理结果的,都应该进行相关的公开。但关系到我国政府安全的信息,我国的政府对这类信息不予公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景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在几年前的政策中就已经出台,国家在此方面也出台了不少的政策,对于国家公民来说,国家政府的信息公开对我们的生活是有好处的,我们能够快速的得知一些政策的改变,得知政府的内容以及工作范围,我们好做相关的准备和监管。那景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呢?公开的范围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
    2023-06-02
    433人看过
  • 征地的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职责等作了进一步规定。《通知》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职责,做到及时准确办理。“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即日起将通过该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开“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一、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由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3、
    2023-03-03
    55人看过
  • 怀柔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一、政府信息公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分为很多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报告。2、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02
    188人看过
  • 征地的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征地的信息公开范围如下: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一、征收土地补偿有争议的请求征地补偿协议: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甲方需征收现属于乙方位于x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人民政府浙政发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征收土地面积x公顷(计x亩),其中耕地x公顷,园地x公顷,林地x公顷,农田水利用地x公顷,养殖水面x公顷,建设用地x公顷,未利用地x公顷。二、土地管理法新规定2022年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如下:1、定义收集范围。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实施的五种具体情况是:军事、外交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
    2023-04-03
    349人看过
  • 常州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
    2023-04-19
    141人看过
  • 横县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发布。对于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与下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发布已经获得批准的重要案件信息。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
    2023-03-2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当涂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 征地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征地信息公开范围如下: 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通过征地方案的批复; 2、已经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证明文件; 3、关于征地范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的征地公告。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
    • 征地公开信息中公开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
      征地信息公开范围如下: 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通过征地方案的批复; 2、已经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证明文件; 3、关于征地范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的征地公告。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
    • 国家信息公开都有哪些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有哪些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在司法单位、行政单位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等被行政处罚的信息。 2、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