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回避制度"的嬗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31:53 89 人看过

回避制度古已有之。回避,在新编的现代汉语大词典(第五版)里有两种解释:让开,躲开;司法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有关当事人有厉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而不参加该案件的诉讼活动。其实,不论从历史和现实具体情况来看,这两种解释都是不太科学的。

从一些电视剧电影中,或者文学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古代州县衙门的大堂两边,无一例外都写有“肃静”,“回避”等醒目字样的虎头牌。那是封建政权至高权利和神圣地位的象征,同时也是用来警戒和威慑老百姓的工具。而大老爷们之所以坐在这个大堂上,远离普通的人群恐怕也是回避的结果。

回避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政治进步的象征之一。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早在人类文明最初发祥的夏商和周时期,统治阶级任用官员的主要依据不是才能,而是看他们与统治者(君-子等王族)的血缘关系之亲疏远近。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一些有远见有作为的君主开始做了一些在执政用人方面的探索,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以“用人唯贤”来补充以往“用人唯亲”的不足。随着形式的发展,这种制度也越搞越精细化,逐渐完善,使很多有真才实学的下层人民得到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它开了我们国家用人方面回避制度的先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回避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这是回避制度的萌芽和确立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人类生产实践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到来,私有经济和商品经济都产生了并得到快速的发展,但这同时也是群雄并起,诸侯争霸的社会大变革大一统时期。各诸侯国要想站住脚跟并取得霸权,就必须“招贤纳士”,吸引大量的人才来为自己服务,这样的话就必须对本宗族成员的任用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便保证国家生有力量的强大,不断输入新鲜血液,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实力。这遂成为自两汉开始形成的任官回避的先河,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湖笔制度的萌芽。

在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中也明确规定皇亲国戚不建战功不能入宗室官籍,这有力地限制了亲属为官,对提高封建官员队伍的素质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在汉代,许多的布衣也得以出将入相,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进步。汗出统治者在吸取了强-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时,用人制度方面也采取了更严密的回避制度,其规定有:“宗室不宜点三河”(三河即王畿周围的地方,天子脚下,具体指东河,内河,南河),“王国人不得宿卫”等。东汉的外戚宦官专权对其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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