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一、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职业意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后,劳动合同就视为生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双方当事人遵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对于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来说,实质上缺乏劳动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并且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
二、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由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三、代缴社保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交社保需要签合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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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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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关系的为什么能签保险代理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1.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 2.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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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合同劳动关系合理吗有法律作用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7保险代理合同是代理关系,是非保险机构代理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这需要该机构有相应的代理资质,并无劳动关系存在。比如银行、车行、担保公司都可以作保险的代理销售,只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就可以。 你说的这种是个人代理合同关系,其实也只是保险代理的一种,没有劳动关系的。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代理人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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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劳动合同可以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1理论上严格来讲肯定是不行的。《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中明确“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即禁止个人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依照该规定,如果你继续从事该保险代理活动,你就不得与任何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即使是无关的单位。否则,你在新单位如果出现劳动争议纠纷,新单位可能以此为有力的藉口规避很多用人单位应负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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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保险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何确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1.从个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者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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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吗,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