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一个融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13:50:11 369 人看过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前者是指个人或单位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况,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后者是指个人或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情况,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具体数额和数量标准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个人集资诈骗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集资诈骗罪进行立案追诉,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被处以罚款。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集资金额与犯罪情节对应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金额与犯罪情节对应的法律责任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非法集资罪。如果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非法集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非法集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罚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非法集资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会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其数额和处罚也有所不同。个人集资诈骗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应以集资诈骗罪进行立案追诉,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被处以罚款。而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或者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或者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一,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非法集资金额与犯罪情节对应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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