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债务是否影响子女
离婚后债务时不影响子女的。被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个人偿还。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386人看过
-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185人看过
-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335人看过
-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探望权的规定
321人看过
-
离婚后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138人看过
-
离婚后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373人看过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
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9《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
-
父母对于子女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
-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1、夫妻离婚,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相应的就取得了探视权。《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由此可知,探视权是一方的法定权利,与另一方的抚养权同时成立。如果探视人、扶养人、孩子三者就探视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不同意探视,那么探视人就不能行使探视权。如果扶养人不同意探望人探望孩子,探视人则
-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1、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
离婚后子女对父母有探视权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离婚后探视权包括祖父母,夫妻双方离婚后祖父母辈可行使隔代探望权探望孙辈。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