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能否替代实际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14:01:55 408 人看过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补偿性赔款与实际履行作为两种不同的救济手段,并不能相互替代。

补偿性赔款是指当一方违反了其合同义务或未按照先前的约定进行履约,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时,需对该损失给予相应金额的赔付。

这部分损失应该等于由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并且还应包含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获得的收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损害赔偿请求是否需要实际产生损害
    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在整个法的领域中没有无救济的权利,这一表述之所以正确乃是因为对权利存在与否所能作的唯一的检验就是看对它是否存在有某些法律救济。"对于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是必要的法律救济措施。作为规范人行为的法律应该赋予当事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这对于非违约方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法律体系的平衡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同成为其中重要的法律工具,以及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如果不履行,不仅会给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带来困难,而且会破坏正常的经济信用,打乱正常经济秩序,破坏了正常法律体系的平衡。法律赋予非违约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实际上就是当一方违约而破坏这一正常的经济秩序时,可通过违约赔偿,使受害人得到法律救济,从而恢复正常的法律秩序。这一方面是对受害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是对违反合同当事人责任的追究。本质上维护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2023-06-13
    301人看过
  •  驾照分数能否代替实际扣分?
    驾照代扣分已被禁止。代替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或者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相关法律规定,替人消分将被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以及记分、并且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罚后再犯的,将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之间的罚款,驾驶证将会被吊销。驾照代扣分是否可以?如今,驾照代扣分已不再被允许。相关法律新增规定,替人消分,会被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一千元到二千元之间的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以及记分、并且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罚后再犯的,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二千元到五千元之间的罚款,驾驶证将会被吊销。 代扣分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代扣分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由他人代为扣减分数或者记分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在实施代扣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法律规定:1. 代扣分的决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023-08-28
    438人看过
  • 股改承诺能否代替履行
    苏泊尔(002032)并购方案引发了一个新话题:大股东在上市公司股改时所作的承诺,哪些可以由别人代替履行,哪些必须亲自履行?廓清这个问题,对股改的完美收官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苏泊尔日前披露,法国SEB欲入主,并购方案为协议收购+定向增发+部分要约。业内专家认为,这个并购方案有许多极具匠心的构思,其敢为天下先、在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颁布后第一个尝试部分要约的勇气值得钦佩。但是,由于方案涉及到苏泊尔集团将违背股改承诺的问题,其实施的不确定性也非常明显。按照这个并购方案,苏泊尔集团最终持有的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下降到0-17%,从而违背苏泊尔集团在苏泊尔股改中作出的在2010年8月8日前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的承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代替履行承
    2023-06-06
    441人看过
  • 合同违约后违约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怎么区分
    合同违约后的违约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怎么区分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一,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其二,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其三,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
    2023-06-14
    277人看过
  • 人身险是不是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一、人身险是不是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投保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损害人承担对受损害一方的赔偿责任。前者属于合同,后者属于侵权责任,不能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
    2024-02-08
    342人看过
  • 实际损害是否对要求十倍赔偿有影响
    要求十倍赔偿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两种权益,一种是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十倍赔偿权”,另一种是因此受到损失的“损失赔偿权”。即使消费者不能证明食品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损害没有实际发生,消费者也可以主张十倍赔偿。买的假货可以要求十倍赔偿吗买到的假货是一般物品,可以获得三倍赔偿。如果是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
    2023-07-29
    166人看过
  •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能否按实际履行情况执行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照实际履行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一般应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不一致,且双方均不反对且已实际履行,则应属于意思自治原则。实际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种含义:(1)双方必须交付经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以其他货物或金钱进行赔偿(2)如果经济合同的一方违约,即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标的事项如何处理合同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问题>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补救措施或损失赔偿第582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
    2023-05-07
    454人看过
  • 赔偿是否能够代替刑罚?
    赔钱减刑,值得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案件中,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并对作出经济赔偿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民间称此为“赔钱减刑”。但必须说明的是,依据“罪刑相一致”原则,并不是民事赔偿的履行一定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毕竟,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和大小往往无法通过金钱来衡量,也并非都可以通过金钱来弥补。在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完全分离的理论下,被告人不以其犯罪行为的存在而自然承担侵权责任,其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也并非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而毋宁说是减轻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被告人主动自愿的场合,其人身危险性同时得以减轻,从而可以获得一定程度上有所从轻的刑事责任。而从损害赔偿机能论的视点出发,赔偿的履行意味着加害者财产的损失,也是一种害恶。在报应和预防的统一社会目的下,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不应当相互累积,而应当差额结算:损害赔偿是对违法行为的第一次制裁,而刑罚则是对违法行为所科处的第二次制裁。一、所谓
    2023-07-05
    228人看过
  • 能否以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方式来替代合同的履行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所谓实际履行,就是指对方有权利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去履行合同,而非采取替代方式。相关法律知识:守约方是否追究他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主张继续履行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一、仓储合同中对方违约了怎么办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
    2023-03-14
    179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代替先履行抗辩权
    一、违约责任能否代替先履行抗辩权1、违约责任不能代替先履行抗辩权,二者存在不同之处:(1)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当事人的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2)而违约责任不强调债务的先后性,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7
    138人看过
  • 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能否撤销
    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能撤销:1、合同已经成立,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2、未过法定行使期限,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在九十日内等其他条件。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能否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n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2022-07-09
    248人看过
  • 合同未实际履行能否要求退款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可以要求退款。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要怎样确定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
    2023-04-04
    241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取代合同效力是否合法
    合同实际履行取代合同效力是合法的,有权人的追认,须是无条件,是对合同的全部条款的承认,如果仅是对部分条款的承认,其实是提出新要约。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是对等的,而且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也不相似)。实际履行基本含义为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应自觉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约定标的,尤其不能简单地用货币代替合同规定的实物或行为;二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2023-04-04
    269人看过
  •  实习期间能否代替扣分
    本文介绍了驾驶证实习期的注意事项。首先,车型不符和忘贴标签都会受到罚款和扣分的处罚。其次,在实习期内独自上高速和分数扣满12分都将注销驾照,需要重新报名考试。最后,代人销分和买卖分数谋私利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因此,实习期的学员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罚款和扣分。分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扣减,但最高不能超过6分。若分数在6分以下且未达到12分,实习期将得到延长。第二年要是再扣过6分就注销驾照,必须报驾校重考。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驾驶证实习期有以下注意事项:1、车型不符C1驾照的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车型。简单来说,C1证能开C2、C3、C4证的所有车型。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或特种车辆: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
    2023-08-3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际履行能否和损害赔偿同时运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1
      1、可以并存。 2、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3、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能否相互抵御法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之间是不能相互取代的。损害赔偿指的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的损失。而实际履行是当事人从合同生效起就能预见到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 请问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不可替代。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损害赔偿可以与实际履行并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8
      可以并存。 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且也不能
    •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相互取代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1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不可替代。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