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保管人:签字地点:
寄存人:签字日期:
第一条仓储货物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
第二条仓储地点,存储位置和区域:
第3条存储货物(是/否)存在缺陷。缺陷是:
第4条储存货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储存措施。特殊保管措施为:
第五条仓储检验方法、时间和地点:
第六条寄存人交付货物时,第七条保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日止第八条仓储货物的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仓储人发现货物变质或者变质的,应当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投保,投保类型名称为:;保险金额:_;;保险期__;;第十一条出库检验的方法和时间:
第十二条保管费(大写)
第十二条保管人未向托管人支付保管费的,托管人(是/否)可以保留货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谈判或调解失败,(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寄存人
寄存人(盖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托管人
托管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户编号:
邮政编码:认证(公共)意见
认证(公共)机构(印章)
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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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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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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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仓储保管合同的简要格式范文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2合同号:订约地点:签字日期:保管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存货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1.货物名称:________2.品种规格:________3.数量:________4.质量:________5.货物包装:________或者采用如下表格:编号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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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桂仓储合同律师什么价格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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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仓储合同订立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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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公司是什么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8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是特殊的保管合同,该合同一般自保管人与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就成立生效。仓储合同是关于保管人保管仓储物,存货人为此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八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