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主要的裁判规则包括哪几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8:22:46 142 人看过

1、婚姻关系类。

有关婚姻是否无效;婚姻关系是否撤销;申请婚姻关系无效之主体;事实婚姻的认定及解除;同居关系之认定及解除问题的规定,具体见法律规定指引相关部分。

有关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重点考量、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判离的情节;夫妻婚姻基础如何,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若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否能够做出合理安排。

2、财产分割类。

离婚诉讼中,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异议,夫妻双方可协商作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案件之审理,先进行析产。确定共同财产之范围后,应本着公平兼顾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无过错一方之原则,把握其来源、性质,确认其归属、分割方案。具体对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等财产的认定及分割,见指引相关部分详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究竟属于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取决于内外两个方面:对外,要看夫妻债务的产生方式;对内,要看所负债务的用途及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方式是否有约定。现行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问题的法律制度的构建较为简单、原则,既要防范夫妻利用离婚逃避债务,也要防范离婚夫妻的一方编造共同债务,在诚信体系尚不完备的今天,还是要依靠法官在不同个案中,根据法律规定、经验法则进行判断。

3、子女抚养类。

法院确定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以子女权益、身心健康及实际需要为重,考虑子女的年龄、教育、医疗问题,尊重子女意愿;考虑夫妻双方的身心状况;及直接抚养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能否配合等情况综合考虑加以确定。

4、损害赔偿类。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以下三点规则:

(1)必须依附于离婚诉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2)双方均有过错情节导致离婚的,双方均不赔偿;

(3)若判决不准离婚,则该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5、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受理后,经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可以适用缺席审判。至于判决离婚与否,仍需结合被告下落不明原因及时间等因素,及导致婚姻感情破裂与否考虑而定;但若判决离婚,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一般不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而原告的相关财产权益也并非因此丧失保护,其可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方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诉讼的几点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中国配偶间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比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中国配偶双方居
    2023-06-05
    3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的规则包括哪些方面?
    调解是仲裁或仲裁庭作出裁决的前提条件。若未经调解,则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不得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遵守回避原则。回避情况或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成员或仲裁员应自动或申请回避。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实行一次裁决原则。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仲裁或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如果未经调解,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一般不得作出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2023-09-07
    2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裁判机关作出的裁判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处理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等等。商标侵权裁判的规则有哪些1、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较为固定的商品,其在该相关市场内的通用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权人不能因其在该商品市场推广中的贡献主张对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享有商标权,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该通用名称来表明商品品种来源。2、《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有串通合谋抢注商标行为的人,可以视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合谋抢注行为,可以视情根据该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特定身份关系进行推定。3、《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
    2023-07-04
    127人看过
  • 登记离婚后又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当事人可以举出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漏分的、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法律意义的国家意志上的严格拘束力,但是对该财产处理部分具备的是合同意义上的拘束力,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3)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内容的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应当维持该离婚协议的效力,驳回当事人
    2023-04-10
    149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无效主要包括哪几种情形
    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主要包括哪几种情形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第五
    2023-06-15
    47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包括哪几个部分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2)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3)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4)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老公婚前债务结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老公婚前债务结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分以下情况而定:1、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用于个人开支的,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2、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能够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婚后有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则需要女方共同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1、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主要
    2023-06-28
    427人看过
  • 离婚诉讼有哪几种管辖的原则
    离婚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是级别上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域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请问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
    2023-06-28
    477人看过
  • 劳动诉讼步骤主要包括哪些
    劳动诉讼步骤如下:1、和解:(1)、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劳动者请工会与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主要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面所设立的劳动监察大队。在我国,劳动者权利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当劳动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那么劳动者就有必要了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通过合法渠道捍卫自身权利。2022年劳动诉讼步骤包括哪些(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
    2023-08-15
    302人看过
  • 审判委员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审判委员会是本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但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统一法律适用,总结审判经验,审理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发挥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等宏观指导职能,及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管理、监督的功能作用。第三条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充分、全面地对案件或议题进行讨论,客观、公正、独立、平等地发表意见。审判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第四条审判
    2023-06-03
    202人看过
  • 医疗诉讼中的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一)病历。有人说“打医疗官司就是打病历”,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医院反复培训规范病历书写也就是基于此理论。可实际上临床医生并不买账,特别是外科医生,就专注于做手术,病历草草几句就完事,医嘱也都下得乱七八糟的,手术同意书基本都是模板,很少病情告知并签字。甚至有的医生把患者的性别都写错了,查房记录不知道是从哪里拷贝来的,错字连篇,和患者实际情况根本对不上。待到出现问题,患者家属把病历复印封存了,最重要的“证据”被保全了,很难再有什么有利的改动了。(二)尸检报告。对于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死亡病例最重要。有些患者死亡比较突然,或是原因不是很明确,患者家属一般会一口咬定“治死的”。这时候,医生应取出一份尸检同意书,和患者家属明确交代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尸检。尸检报告并不见得是医方的有利证据,最后检出医方误诊误治的病例也不在少数。但是这个流程一定要有,因为这个是患方的权利,医疗机构有义务提示患者一方进行尸检。
    2023-04-01
    7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1.自愿原则。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5.无过错原则一、一方有外遇另一方能少分一点财产吗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几乎没有影响,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二、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1、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
    2023-03-07
    320人看过
  • 仲裁的特点包括哪些?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
    2023-06-17
    234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包括哪些要点?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包括哪些长期诉讼时效包括哪些第一,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二年到二十年之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的时间算起。”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六年。第二,最长诉讼时效:最高时效为20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自侵权之日起20年内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高诉讼时效期限自侵权权之日起计算。权利
    2023-07-04
    490人看过
  • 遗产主要包括哪几项
    法律综合知识
    一、遗产主要包括哪几项遗产的财产包括,具体如下: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盒;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
    2023-11-12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主要包括哪几点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主要包括哪几种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7
      一、全部赔偿原则,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全部赔偿原则,不仅有充分犯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过错责任原则; 三、连带赔偿原则; 四、酌情从轻原则。
    • 离婚诉讼的规定主要包含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合同谈判的主要要点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合同谈判的要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元素,主要有下列内容: 1、合同标的 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3、双方权利义务 4、收费数额与方式 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 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 7、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生效期间、违约金、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等。
    • 附则离婚诉讼管辖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2
      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