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基准日解除合同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8:22:09 149 人看过

一、企业改制基准日解除合同合法吗

企业转制时,新企业在享受国家改制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原企业的职工在接纳上有所承诺。改制后,有的企业把当初的承诺置于一边,假借企业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之名,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下,创造条件予以裁员,随意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其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如果该女工有《劳动法》第24、25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一式几份

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并不代表劳动者不能离开用人单位,当遇到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建议准备三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局档案。公司和劳动者应该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同时应当注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支付标准为:由用人单位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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