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辨认要求的程序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1:13:22 469 人看过

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

5、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减刑申诉程序及相关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减刑申诉的规定。如果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根据证据不确定或量刑证据不足的情况,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认为判决错误或罪犯提出上诉,应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原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有关减刑申诉的规定如下:1.如果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2.根据证据不确定或量刑证据不足的情况,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认为判决错误或罪犯提出上诉,应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原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重 新 审 判 减 刑 申 诉 的 相 关 规
    2023-09-01
    17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1、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3、调查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
    2023-04-28
    69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
    2023-02-27
    33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规定及相关材料要求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的规定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
    2023-07-05
    45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相关程序要求
    既然行政复议实际上具有准司法行为性质,就必须在程序上体现出一定的司法性。“程序在解决社会纠纷时的中立性特征是不可忽视的。在解决争议时,人们通常不仅看重最后的解决结果怎样,而且对于该结果赖以产生的程序的中立和公正程序也会十分关注。从原则上说,公正程序可以减弱争议的激烈程度。同时,由于程序的公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解决争议的决定让当事人满意的程度,所以,公正程度还可以有助于增加争议处理的可接受性。所以我们认为角色的分化在正当程序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分化,‘是指一定的结构或者功能在进化过程中演变成两个以上的组织或角色作用的过程’”在程序设计中,执行者和决策者不但不能集中,而且应将行为权与裁决权分解,即通过角色分派体系来完成。即行政行为的合法与正当与否的裁决权应从行政行为的执行机关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裁决。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防止恣意行为,其次是为了在结果未知状态下确
    2023-06-13
    188人看过
  • 新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内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024-04-22
    319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笔录的要求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程序笔录的要求是什么?应当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的事实,不要提供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伤认定的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工伤认定是在
    2023-03-03
    415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认定的程序: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2、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3、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一)、申请登记(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2)、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7-27
    40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工伤认定程序及相关文书》的通知
    一、工伤认定申请(一)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按《兵团工伤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二、延长申请时限当遇有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申请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向所在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延长申请时限,并填写《延长申请时限审批表(附件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三、材料补正和受
    2023-05-30
    92人看过
  • 关于非法集资犯罪如何认定的相关规定
    《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偿还本息或者支付回报,并向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实践中几种常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023-08-08
    372人看过
  • 刑法关于毁坏尸体罪量刑的相关规定
    故意毁坏尸体罪,是指对身体采用毁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故意毁坏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毁坏尸体罪如何量刑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
    2023-08-11
    52人看过
  •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
    一、诉讼费的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社会不少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的权威来自公正的判决,正义既包括实质意义上的公正,也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公正,由于技术局限性,客观意义上的公正不可能完全实现,因此程序意义上的公正更显重要: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2、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1)人民法院作为正义的审判者,如果收取费用,会产生错误的导向,法院变相成为一个类企业——提供服务的组织,这显然与设置法院的初衷相悖,而且过去存在过法院乱收费的个别情况。(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
    2023-03-29
    450人看过
  • 相关问题:关于诈骗罪判刑的相关法律法规
    诈骗的判刑标准:1、欺诈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欺诈公私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公私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话诈骗会判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
    2023-07-07
    425人看过
  • 关于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一、含义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进入20世纪后,各种科技工程发展迅速,亦成为工程保险市场日益重要的业务来源。二、意义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三、特点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四)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四、责任范围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五、主要险种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
    2023-05-0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辨认笔录被辨认人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6
      被辨认人要求: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 刑诉法中关于辨认有何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1
      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的相关问题探讨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20
      不是工伤的,也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不是只有工伤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可以到社保局领取《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社保局指定医院进行鉴定,由三位医生签字盖章,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程序和工伤鉴定基本差不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
    • 嫌疑人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4
      嫌疑人辨认笔录的要求是必须要保证辨认的真实性以及客观性。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 关于依法定程序立案的相关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17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将被予以立案追诉。 对于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处罚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罚为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