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责任归属问题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14:58 159 人看过

因执行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受伤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用人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专票的抵扣问题
    一、劳务派遣专票的抵扣问题如果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所取得开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其进项税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所载金额可以抵国税25%,包括了发票上开的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费。二、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三、谁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所导致的伤害负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损害,劳动者不应承担责任,由劳动者所在的用工单位来承担。若
    2023-11-27
    77人看过
  • 异地劳务外包下的工伤问题:责任归属难题?
    若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谁负责劳务外包工伤劳务外包工伤,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要工作中发生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为劳务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相关费用。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有哪些1、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
    2023-07-04
    237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问题:雇员权益与责任分担
    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实际与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规,派遣人员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派遣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派遣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尽管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与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次,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所以,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何在劳务派遣中享受工伤待遇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部分或全部用工任务交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实
    2023-10-23
    54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就是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雇佣公司,从其雇佣公司向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的雇佣形式。劳务派遣的雇佣是中国企业雇佣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岗位上实施。临时工作是指生存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岗位是指雇佣者因生育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其他工作者可以替代工作岗位。根据法律规定,雇佣者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职场,在员工代表大会和全体员工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和员工代表平等协商决定,在雇佣者内公示。同时,雇佣公司使用的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雇佣总量的10%。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
    2023-08-18
    180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问题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解读】本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些规模较大的还比较重视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权利,为此不仅挑选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而且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工履行有关工资待遇的告知义务,并对同工同酬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但绩效工资是基本相同的。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一些国有企业强调国家对工资总额的控制,加上历史包袱
    2023-06-05
    17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公司不履行保险责任的问题?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因为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故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并且,派遣单位缴纳社保时,按照一般规定,社保由劳务派遣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工工资里扣掉,劳务派遣单位也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比例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发现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反映,要求补缴社保。并且,因为没有社保难以保障个人权益,所以有些劳动者会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因为单位存在过错在先,所以派遣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上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是国内外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管理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2023-07-05
    188人看过
  • 要注意哪些劳务派遣问题
    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五是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
    2023-04-26
    27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
    2023-12-10
    405人看过
  • 工资扣除问题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的优势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3、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4、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7-02
    229人看过
  • 转委托责任的归属问题
    转委托需要经被代理人同意,原代理人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连带赔偿责任是如何承担的?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2023-07-06
    23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资发放归属于谁?
    虽然被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的。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劳务派遣工资怎么发放1.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2.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保持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支付按照每个工资周期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并且一个月为最长的工资支付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
    2023-07-07
    341人看过
  • 吵架后的责任归属问题
    吵架后死亡要负责与时间无关,需要根据对方的死亡原因决定是否赔偿,如果是因为吵架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死亡的不需要负责。已经死亡的人在多久之内要去销户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公民死亡后,如未办理死亡证明有如下一些影响:1、如果没有死亡证明,不能开始继承遗产2、如未开具死亡证明,会影响配偶再婚的关系。3、如未开具死亡证明,可能会影响保险金相关办理和银行取款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06
    6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考勤谁负责
    实际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负责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一、劳务派遣关系如何认定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
    2023-06-24
    265人看过
  • 车祸责任归属问题:租车的责任?
    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以下顺序:(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出租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到底是谁出租车司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出租车公司承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7-05
    7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企业解散赔偿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务派遣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问题出在哪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0-06
      (1)劳动者就业的不稳定性和就业质量下降。 (2)劳务派遣成为一些用工单位逃避责任的惯用手段。 (3)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 (4)虚假劳务派遣问题存在。 那么劳务派遣特征有哪些 1、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包括向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
    • 关于劳务派遣的条件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五、明确过渡期原则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劳务派遣业务二次转包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12
      不合法。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