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上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3.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职务侵占罪取证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罪进行取证主要是针对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能证明案件的事实经过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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