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遏制商标领域不正当竞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13:15 492 人看过

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商标评审内容的修改,紧紧围绕商标法在方便当事人注册申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要求,把商标法简化和优化授权确权程序、加大打击恶意注册力度等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对保障商标评审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商标授权确权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正高效的商标授权确权秩序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对商标评审作了定义性规定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并在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以多个法条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第五十一条首次对商标评审作了定义性规定,明确规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范围,列举了商标法具体条款,更加清晰界定了商标评审确权的法律依据。

二、细化了商标法有关异议程序调整的规定

针对商标法对异议程序的调整,条例对不予注册复审程序的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在明确复审性质的同时,兼顾商标确权程序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复审程序在制止恶意抢注方面的职能作用。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予注册复审案件的审理内容和程序,明确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对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审理的同时,应听取原异议人的意见。

商标法根据异议程序重构的要求,删除了旧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规定。为了更加明确异议人的救济途径,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经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异议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请求,为异议人明确了救济程序,更好地平衡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三、更加有利于保障评审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商标法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的各种案件均明确规定了审理时限,这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审理程序,审限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时间和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所需时间组成。为了避免因提高审理效率而挤压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间,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文件公告送达、当事人需要补充证据或者补正文件的期间以及因当事人更换需要重新答辩的期间不计入审限;为了避免因在先权利不确定导致当事人权利受损,新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案件审理中止程序,条例进一步明确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这些规定,既能有效监督商标评审委员会高效行使职能,又充分保障了评审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四、进一步规范了商标授权确权具体行政行为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授权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应该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各类评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既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各类案件的有效依据,也严格界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范围。针对实践中有关评审案件审理范围问题上存在的争议,条例在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将原商标评审规则有关评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进行修改后加以上升,并新增加了无效宣告复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这一修改,既可以有效消除在审理范围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分歧,有利于统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认识,也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修改前的条例虽然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期限作了规定,但是未明确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应如何处理,给案件评审实践中当事人提交证据和商标评审委员会采信相关证据带来了不便。因此,条例第五十九条对逾期证据的采信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经质证后可以采信。

五、突出了工作实际需要和可操作性

条例还针对实践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不明确之处进行了规定,如在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般期限的起算日和具体计算办法,并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作了特殊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了对国际注册商标请求无效宣告的,应自驳回期限届满或者行政决定生效提出;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撤回评审申请应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确认等。这些规定,有利于当事人明晰法律赋予的权利,便于其利用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本篇文章介绍的是《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概述。主要内容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危害、欺骗性标示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名片:是国家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整和规范,确立竞争规则,从而保护和促进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危害不正当竞争厅为是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包括:(1)欺骗性标示行为;(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3)诋毁商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二)欺骗性标示行为欺骗性标示,是指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作出不实标记或陈述的行为。1.仿冒仿冒是指经营者使用与他人相近或相
    2023-04-24
    36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
    一、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二、不正当竞争有什么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
    2023-04-12
    139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一、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侵权吗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涉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
    2023-04-04
    163人看过
  • 商家的商标不正当竞争是商标侵权吗
    商标不正当竞争是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
    2023-02-23
    11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该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行为足以使用户或消费者误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
    2023-03-01
    263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1
      1.《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是属于经济法范畴还是民法,法学界多有争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且为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这才是符合我国的基本法。 2.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经济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一些专家和学者。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而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
    • 不正当竞争商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认定商标侵权,主要涉及商标比对和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等问题。 商标比对,是指被控侵权商标与权利人注册商标进行比对,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是认定侵权成立的基础和前提。商标比对需要遵循三个原则:整体比对原则,要部比对原则,隔离比对原则。整体比对,要求在“隔离观察”的情况下判断两商标在整体上是否接近,而不能对两商标中相对应部位进行分别比较。 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是要防止消费者对商品的服务和来源发生混淆,认定商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0
      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 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 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两者相辅相成。
    • 网络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规制法律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7
      关于网络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规制法律,可以参考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条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商业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竞合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1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点在于,前者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门法,后者用于制止除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外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补充保护的功能因此,当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张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即使被控侵权人抗辩其系对企业字号的使用,人民法院也应当首先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被控侵权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