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0:52:28 95 人看过

一、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旧伤复发治疗申请备案(已申请旧伤复发确认,但治疗时仍未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先备案)。

4.已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确认的。

二、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备案表》

2、《工伤职工继续就医治疗申请表》

3、能够证明近期工伤伤情的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或入院证,验原件

三、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8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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