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不适用于加班安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21:20:08 59 人看过

在以下情况下,无法安排加班: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工会和劳动者持不同意见;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其他情况。用人单位违法强制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在以下情况下,无法安排加班: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工会和劳动者持不同意见;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其他情况。用人单位违法强制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解除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可以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社会保险;(四)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住房公积金;(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且未经过协商或者调解未能改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一致,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遇到无法安排加班、工会和劳动者持不同意见、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确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一致,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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