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5:11:30 54 人看过

新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禁渔期过后用网捕鱼违法吗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处罚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般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犯此罪的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电鳝鱼如何判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电鳝鱼,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不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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